【三罷】師生等4人天平邨被捕案 有被告指警拿鉗向其下體作勢剪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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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擬於本周一(9日)再次發起「大三罷黎明行動」。警方當日凌晨在上水天平邨某停車場截查12名男女,並搜出白電油、裝上鐵釘的膠管等,疑有人欲刺破車軚。其中1名教師、2中學生及1名地盤工,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11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眾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以待警方化驗證物、校對指模等,亦准4人保釋。有被告投訴警員拿著剪鉗作勢剪向其下體。據悉,涉案教師並非在同案兩學生的學校任教。

第三被告林曉偌(右)。(林樂兒攝)

4名被告依次為何國基(39歲,地盤工人)、姓陳的17歲學生、林曉偌(18歲,學生)及謝銘基(31歲,教師)。

首3被告被指藏白電油及米酒

首3人同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指他們於12月9日在上水天平邨停車場天台管有三罐白電油、一箱24樽中國米酒、37塊裝上鐵釘的塑膠軟管,及一個內有大量鐵釘和大量塑膠軟管的綠色背包。

任職教師的謝則另外被控一項相同的罪名,指他同日同地管有一個黑色背包,內有兩把剪刀、兩把剪鉗及一個扳手。

兩男生投訴遭警襲擊

代表17歲姓陳男學生的律師稱,陳被截停前遭胡椒噴霧射面,其後被迫交出電話密碼。警方更多次踢其左大腿近臀部位置,又將搜到的剪鉗放在其下體附近,作勢要剪。另外報稱地盤工人的何,其代表大狀指何被捕時沒有反抗,卻遭警員毆打,以致右腿及右手受傷。何出庭時明顯一拐一拐。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上述投訴記錄在案。

陳獲准以5000元現金再加同額的人事擔保金保釋,其餘被告則以1萬元現金保釋。眾人須守宵禁令、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報到3次,並且不得離港。

警員見人形可疑尾隨至停車場

據了解,警員凌晨1時半巡邏時見到有人形跡可疑,遂尾隨對方進停車場,並通知同僚。警方發現逾10人聚於天台,有人表示將會刺破車軚。警員表明身份後眾人四散,兩學生被告於2樓被捕,另兩被告於5樓被捕。

案件編號:FLCC53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