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政府決定上訴 續暫停處理官地建屋申請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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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就丁權司法覆核案頒下裁決,上訴期限延至今日(9日)屆滿,發展局今日表示將就案件裁決提出上訴,局方認為有關判決涉及《基本法》第40條的詮釋,具憲制上的重要性,認為有理據向上訴法庭就原審判決提出上訴。

根據新界鄉議局的估計,全港約有24萬名擁有丁權的原居民,社會經常有聲音批評這是「特權」。 2004年,地政總署實施《新審理丁屋申請程序》,提高申請丁屋的門檻,原居民強烈反對,揚言要在七一遊行上街抗議,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後與當時的鄉議局主席劉皇發開會商討,最終擱置計劃。(資料圖片)

發展局今日下午指出,有關判決涉及《基本法》第40條的詮釋,具憲制上的重要性,經考慮法律意見後,認為有理據向上訴法庭就原審判決提出上訴。由於涉及司法程序,政府現階段不適宜就上訴理據的細節作公開評論。

政府將暫停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丁屋申請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興建的丁屋違憲,但原居民仍然可於私人土地申建丁屋,有關裁決將於10月8日起生效。至於上訴期間對於丁屋申請的處理,發展局稱認為應對該兩類的丁屋申請採取審慎態度,因此政府只會處理那些在裁決頒布前已臨近完成的個案。

發展局稱,政府將由即日起至裁決生效之前,就裁決頒布當天或以前,即今年4月8日或以前已準備簽立批約的個案,恢復處理餘下手續,而地政總署短期內將聯絡相關申請人跟進。另外在未有上訴結果期間,地政總署將繼續暫停處理屬於上述兩類申請的其餘已接收個案,亦會暫停接收這兩類申請的新個案。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質疑當局避過向公眾交代涉及的法律理據。(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斥政府未有就上訴決定提供法律觀點理據,批評當局僅將判決涉及《基本法》第40條的詮釋作為上訴解說,為「重申阿媽係女人」,質疑當局避過向公眾交代涉及的法律理據。他又質疑當局堅持以公帑打官司,為維護鄉議局的利益,違反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公眾利益。他促請政府應為丁屋截龍甚或取消丁權,否則將嚴重惡化本港的土地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