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上訴期限延至7月9日 地政總署續暫停官地建屋申請
撰文:陳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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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就丁屋司法覆核案頒下裁決,發展局曾表示考慮上訴。發展局今日(28日)表示,因應司法覆核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備忘錄於昨天(27日)提交法庭,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及《法律援助規例》(第91A章)的相關規定,案件的法律程序即時自動暫停42天。即案件的上訴期限由2019年5月28日順延至2019年7月9日。政府表明會在新的限期屆滿前,即7月6日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發展局今日(28日)表示,因應上訴期限延期,並經考慮法律意見,政府會在新的限期屆滿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期間,地政總署會繼續暫停接收以私人協約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亦會暫停處理已接收的該等申請。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興建的丁屋違憲,但原居民仍然可於私人土地申建丁屋。因應法庭判決,地政總署即時暫停接收以私人協約方式,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亦會暫停處理已接收的該等申請。鄉議局月初曾與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會面,要求繼續處理相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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