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女經理一家三口騙薪千萬 女被告兒被被親友入稟追保釋金60萬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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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悅前人事部女經理利用公司支薪系統的漏洞,令她一家三口7年內獲公司「支薪」逾4千萬元,她與丈夫及兒子上月被裁定罪成。兩名疑是被告的親戚上周五(26日)入稟區域法院,指2年前向女經理之子借出60萬,以助他替父親繳付保釋金,現要求法庭頒令對方歸還款項及利息。

兩名原告為蔡敏順及李樹輝,被告為夏定邦。

入稟狀指,被告於2017年1月5及6日相繼向原告借30萬,即合共60萬,以向高等法院為其父親夏偉成交保釋金;雙方又曾口頭協議年利率為3%。原告上月尾著被告還款不果,遂入稟追討60萬元及利息。

卓悅案於2011年3月揭發,至上月3人被裁定詐騙及洗黑錢共5罪罪成,被判囚6年半至11年。判刑時,卓悅代表律師要求法庭頒賠償令,並沒收夏定邦及夏偉成共60萬的保釋金作賠償,但二人的代表律師稱保釋金由親戚代繳,並不屬於二人。最終法官頒令將二人的保釋金作為賠償,歸還卓悅。

案件編號:DCCJ205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