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商人與情婦吵架 棄15個月大女兒待港府照顧 稱感後悔判緩刑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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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人與來自北京情婦育有一對仔女,並有兩名保母照顧孩子,後因子女教育問題起爭執,加上保母又離職,商人一怒下把15個月大女兒棄置在港,並稱相信香港政府會代為照顧,並棄置於香港機場,但聲稱不久後已感後悔,一周後再回港自首,今(26日)在西九龍法院認虐兒,被告的正室亦有到庭,求情直言望能一家團聚照顧孩子。裁判官判被告入獄3月,但准緩刑1年。

53歲被告承認棄15個月大女兒,承認虐兒,判入獄3月但緩刑1年。(資料圖片)

麥當勞買完食物棄掉女兒

持雙程證來港的鄭姓被告,53歲,報稱商人,現於深圳居住,被控一項虐兒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3月12日於香港國際機場麥當勞門外,遺棄1歲零3個月的女童X。

案情指,被告於3月12日在麥當勞買完食物後,將女兒、行李車、行李箱、女兒的美國護照及一張麥當勞收據,一同遺棄在香港國際機場麥當勞門外,市民經過見狀報警。同月20日於落馬洲入境香港時,警方將他拘捕。

認為香港政府會照顧其女兒

被告警誡表示,本來跟北京女友居住在深圳,兩人育有一名兩歲半的兒子及本案的小女兒,以及與兩名保母同住。

他與女友因女兒教養問題爭執,「女友」把子女交被告照顧,剛巧保母又離職,被告覺無能力照顧孩子,喝過紅酒後,鬥氣之下將女兒帶到香港遺棄,認為香港安全,政府會照顧女兒。女童被發現時健康正常,女童於4月11日已交由居於北京的女友照顧。

聲稱離港後已感後悔

裁判官嚴舜儀庭上問:「咁點解唔帶走埋大仔?」被告表示大兒子的護照過期,因此將他交由深圳托管中心,其後又指深圳托管服務只適用於兩歲以上。

辯方求情指,被告離開香港時已感後悔,但因其雙程證只准他每星期來港一次,未能即時返港尋找女兒。被告在深圳期間曾聯絡公安局及女友,但內地因司法管轄權未能協助他尋找女兒,直到3月20日想返港自首,過境期間被拘捕。

想盡快一家團聚

辯方又指被告的行為是一時愚蠢及魯莽,不應以女兒作賭注,在拋棄女兒,又稱希望能盡快一家團聚照顧孩子,而今天亦是被告生日,其哥哥、妹妹及正室亦有到庭。裁判官考慮被告有悔意、想盡力補救及無案底,裁被告罪名成立,判監禁3個月,緩刑1年。

案件編號:WKCC120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