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女警七度處理棄嬰 親妹也遭父母遺棄 相信有緣千里能相會

撰文:黃偉倫
出版:更新:

「三斤貓,咬四斤老鼠。」退休女警長陳妙芳(芳姐)這樣形容60年代的香港家庭。當年,金融業未抬頭,香港並不富裕,不時出現棄嬰。60年代加入警隊的芳姐,在警察生涯中,就曾約7度處理棄嬰。
大約10年前,芳姐首名親手處理的棄嬰,從英國回港尋親。二人相見,對方開首問道:「為何生父母要抛棄我?」為了安撫對方,芳姐只道出當年社會困況,不少人迫不得已只好遺棄親兒,寄望兒女有更好的住家,藉此希望一解對方心結。
芳姐又憶述,家裡原有10名弟妹,但其中一名都被父母遺棄。不過她未有刻意尋找,相信「有緣千里能相會」。

陳妙芳(芳姐)任女警時,親手處理過的棄嬰就多達七名。(受訪者提供)

芳姐1962年加入警隊,於黃大仙警署執勤,大約30年前退休。大約半個世紀前的警察生涯,令芳姐至今難忘的,其中一樣就是處理棄嬰。芳姐憶述,棄嬰大都出現在大廈樓梯、後巷,甚至是公共廁所,當中有部分棄嬰看似剛出生,赤裸着身;大部分嬰兒身上什麼都沒有,但亦有小部分身上附有紙條,例如寫上時辰八字,但就是欠缺聯絡方法。

陳妙芳(芳姐)(左)在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的新書《國際領養及尋根故事》中,分享當年所見。服務社總監廖金鳳(中)指出,過去成功尋回的不足五宗。(黃偉倫攝)

難忘一幕:21女警各抱一名棄嬰上庭

雖然已是逾50年前的事,不過芳姐仍清楚記得接獲棄嬰的處理步驟,先是由女警到場,將嬰兒帶到醫院檢查,再將之帶回警署。之後,女警肩負照顧嬰兒責任,如未能尋獲親生父母,社會福利署就會向法庭申請監護令,屆時女警就要上庭。她笑言,女警上庭時,一手抱着嬰兒,另一手拿着大袋嬰用品,其中最震憾的一次,法庭上有21名女警,各人都手抱一名嬰兒,可見問題相當嚴重。

多年警隊生涯中,芳姐大約處理了7單棄嬰案,當中最難忘的,是她初任警察時,在黃大仙徙置區發現的女嬰,在長大成人後,於2008年,從英國尋根回港,經社署及警方協助下,聯絡上早已退休的她。

重遇長大後棄嬰 一句解開心結

芳姐憶述,對方名叫Chris,當年獲領養至英國,二人重逢時,Chris開首便問:「為何父母要抛棄我?」為了解開其心解,芳姐便指當年港人生活困苦,「一家八口一張床好常見」,故棄養嬰兒是常態,不少父母均希望嬰孩可由善心人領養。之後,芳姐又向她展示當年案件的文件,並談及當年在何處發現她,不過,Chris最終都未能成功尋獲生父母。

芳姐指早年香港經濟不好,有些父母不得不棄親生子女,她的一個妹妹也被父母遺棄。(黃偉倫攝)

妹妹被棄 作為大家姐盼有緣相會

棄嬰看似一直與芳姐結緣,不過,她始終未能與一名棄嬰結緣--其親生妹妹。正如芳姐所言,棄嬰是當年的常態,身為大家姐的芳姐,本身有10名弟妹,但其中一名就被遺棄。不過她坦言並無刻意尋找,認為一切都是緣分,有緣千里能相會,毋須刻意尋找,亦無必要。

60年代棄嬰成常態,與Chris相近的例子並不少。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自1958年就處理跨國領養服務,服務社總監廖金鳳指,過去10年接獲182宗尋根個案,但成功尋回的,不足五宗,箇中原因為年代久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