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海濱都市公園展市場調查 擬公私營合作 營運商須負責維修費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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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提到擬於紅磡碼頭前方,以公私營合作形式建造一個海濱都市公園。發展局今(22日)就項目展開市場意向調查,並提出七個初步構思,包括採用地方營造的模式打造優質海濱、營辦商日後須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經營及負責用地設計和日後維修的費用。此外,政府有意加入公眾參與,監察用地發展符合公眾利益。
發展局表示,過去中環海濱是一個公私營合作的成功例子,當局希望以公、私、民三方合作發展都市公園,強調會參考各持分者的意見,以確保能夠「還港於民」。
今次的市場意向調查,主要分為三方面,包括收集創新意念,平衡市民享受海濱和財務可行的需要;調查市場對合作發展的興趣;以及就合作模式的主要內容,如合約長短、財務和收益分配安排等收集意見。當局料收集的意見有助釐定公園的整體發展概念。
收到的意見或作修改
就海濱都市公園的發展模式,發展局有七個初步構思,包括項目需採用地方營造模式,發展用途不能與周邊地區重疊、減少對附近住宅的景觀和噪音影響、政府保留用地擁有權、營辦商負責設計、建築及維修、項目須以自負盈虧經營並與政府攤分收入。
加入公眾參與 引入績效指標
此外,為確保符合公眾利益,政府計劃建立持續的監察制度,並加入某種形式的公眾參與,以及引入績效指標。
當局指所收集到的原有概念和建議,或會在適當情況下作修改,並用於擬定日後的招標工作。有興趣的機構及市民可於今起至3月21日期間,向發展局提交書面意見。
都市公園用地毗鄰紅磡碼頭,主要規劃作動態及或靜態康樂及消閒用途,用地面積達2.2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