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期】兩個取消期方案 消委會:支持7日冷靜期及14日退款期

撰文:李慧妍
出版:更新:

政府今日(15日)公布展開強制性冷靜期公眾諮詢。消委會新任主席林定國表示,支持7日冷靜期及14日退款期,讓消費者有充裕時間考慮是否行使取消合約權利。對於政府提出合約3,000元以上才受規管,與消委會早前建議500元以上有出入,他解釋,兩者門檻的出發點不同,消委會參考海外做法,政府則以本地投訴個案作基礎,不能直接比較。
他又稱非常歡迎有公眾諮詢及感到鼓舞,並同意先聚焦預繳式、涉及金額大的美容及健身行業,循序漸進。

消委會新任主席林定國表示支持冷靜期諮詢內容。(洪嘉徽攝)

消委會研究報告倡較大適用範籌

消委會去年發表冷靜期研究報告,建議涵蓋500元以上及6個月以上合約,適用範圍包括美容、健身、時光共享、遙距及非應邀合約。但政府推出的公眾諮詢文件中,只提出立法規管美容及健身行業,合約金額門檻更提高至3,000元起,及未對合約期限長短有限制。

對於政府未有完全採納消委會建議,林定國表示,會深入研究相關理據,不覺得政府不尊重消委會。他指,消委會參考海外經驗訂出500元「門檻」,而政府則以海關投訴個案金額為主,「我們需要時間研究,是否需要更新內部數字,但現階段評論門欄是否過高,言之過早。」

政府提出冷靜期會適用於健身和美容行業的消費者合約。(資料圖片)

林定國又指,明白罰則方面需平衡各方因素,若提出嚴苛刑責,需給社會各界多些時間考慮和研究。對於若有商戶違反新例,將交由海關調查及發出執行通知,他認為做法適當。

消委會發言人表示,去年4月發表「倡議設立強制性冷靜期」的研究報告,就政府諮詢文件的建議內容與該會所倡議的十分相近,深表鼓舞,消委會全面支持政府建議強制性冷靜期聚焦於美容和健身服務行業。

根據消委會投訴數字顯示,不少有關於不良營商手法的投訴均涉及美容和健身服務,當中牽涉的交易屬預繳式消費和金額亦較高。諮詢文件中提出冷靜期和退款時限有兩個方案,包括3個工作日冷靜期和7個工作日退款期、或7個曆日冷靜期和14個曆日退款期,消委會支持後者方案,以便消費者有充裕時間處理退款安排。發言人表示,將盡快完成硏究諮詢文件的內容,向政府進一步提供意見,並呼籲市民各界積極參與諮詢,爭取就冷靜期盡早立法,遏止不良營商手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公布,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公眾諮詢。(林若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