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市民垃圾分類無人收 許智峯:資源有價應完善配套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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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將於本月中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作首讀及二讀,望明年審議並通過,最快2020年底實施,屆時市民必須購買指定及有防偽標準的垃圾袋棄置家居廢物,違規者會被罰款1,500元。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許智峯認為,政府應同步推行垃圾收費及完善回收配套,否則「市民點會順氣?」

環境局將於本月中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作首讀及二讀,望明年審議並通過,最快2020年底實施。(資料圖片)

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今日(2日)刊憲。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許智峯接受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表示,垃圾收費無可避免,惟不少市民認為政府回收配套未完善,例如三色回收桶可回收及不可回收的垃圾亂棄,回收商或承辦商遲遲沒有人來回收,玻璃樽回收未做好,廚餘目前也沒有回收出路,坦言垃圾收費「市民點會順氣?」他認為,政府應同步進行垃圾收費及完善回收配套。

許表示,垃圾收費不是為懲罰市民,而是改變社會風氣,認為市民現在不支付垃圾費,日後就會用來支付焚化爐費用。他又指,當局有意推行膠樽回收機,但認為可增加回收誘因,例如回收膠樽可獲贈專用垃圾袋,推動社會參與。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許智峯。(資料圖片)

而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葛珮帆表示,不少居民憂慮日後非法棄置廢物的問題更嚴重,基層擔心垃圾收費增加生活開支,而政府在垃圾分類上有否配套支持。她認為,政府在推動垃圾收費時應有獎有罰,例如全面提供獎賞鼓勵市民回收及有推行時間表,否則市民只會擔心政府「過咗海就係神仙,話做到又做唔到」。

同場的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表示,垃圾徵費「遲到好過無到」,坦言市民不會馬上適應垃圾收費,故政府需做好教育及宣傳。他舉例說,台灣是先推行垃圾收費,最後才強制市民做好垃圾分類,讓市民逐步適應。

他認為,垃圾徵費收入將用以加強回收配套支援,達至專款專用,是政府好大突破;而推行中央收膠先導計劃,也令膠袋、發泡膠有回收出路。

何漢威又指,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改造督導委員會(簡稱「桶改會)正審議新設計的街邊垃圾桶及回收桶,希望政府應盡量減少街邊垃圾桶的數量,否則沒有公德心的市民只會繼續胡亂棄置,同時增加屋苑及政府設施的三色回收桶,甚至增加回收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