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周五刊憲 下月中交立會審議 延至最快2020年底實施

撰文:勞敏儀 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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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落實俗稱「垃圾徵費」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多年,但落實日期一再拖延。環境局遞交立法會文件指出,政府將於本周五(11月2日)刊憲,再於11月14日向立法會遞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當局估計收費最快於2020年底落實,較原先預計延遲一年。不過,徵費會否再推遲仍存變數,黃錦星稱暫時言之尚早,承認落實收費有挑戰,但會盡力游說政黨支持草案。

「垃圾徵費」提出已14年,至今仍未把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資料圖片)

根據環境局提交文件指出,為了支援不同持分者和市民實踐減廢及回收,當局會將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收入用作加強減廢及回收工作。新一份《施政報告》公布政府將為上述工作提供額外恆常資源,在2019至20財政年度先增撥約3 至4 億元,並在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實施的財政年度起進一步增加撥款至不少於8 至10 億元。這項每年撥款的數額與當局估算的都市固體廢物初期收費總收入相若,達致「專款專用」的效果;若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收入在某一財政年度超過這一數額,政府會在下一財政年度相應增加撥款至同一水平。

垃圾徵費模式分為「按戶按袋」及「按重量」兩種,前者適用於食環署和私營廢物收集商收集的家居及工商廢物,屆時市民棄置垃圾須使用專用垃圾袋。指定的垃圾袋有9種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政府建議指定垃圾袋每公升$0.11,假設一個三人家庭每天使用一個15公升指定垃圾袋,每日需繳$1.7;較小容量的10公升垃圾袋則每天繳費$1.1;大型廢物指定標籤費用劃一每件為$11。指定垃圾袋的收費水平將在收費實施三年後予以檢討。

此外,環境局亦會邀請超級市場和便利店售賣指定垃圾袋以代替塑膠購物袋,藉此進一步推廣重用減廢,可達致「一袋兩用」。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林若勤攝)

黃錦星今日(31日)下午會見傳媒表示,香港作為國際城市要加強減廢,並指在2016年香港人均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每日達1.41公斤,較倫敦、首爾等大城市為高,故去年10月進一步優化建議收費安排,擴大預繳式指定垃圾袋的使用範圍至覆蓋約8成的都市固體廢物,其餘約2成則按廢物重量徵收入閘費。在落實方面,他指,會分三方面,則教育先行,社區支援及外展協作,支援垃圾徵費的實行。

倘違規棄置將被罰款1500港元

黃錦星又指,在垃圾徵費實施首6個月為適應期,執法上以勸籲、口頭警告為主,讓市民了解法規安排,但面對屢勸不改者者會採取適當執法,其後會以風險為本方式,聚焦黑點進行打擊。黃錦星承認,按袋徵費的做法有一定挑戰,但相信若一般家庭每日使用一個容量為10公升的膠袋,只需1.1元,但若被發現違規棄置,則被罰款1500元,相等於數年的膠袋徵費,相信有一定阻嚇力。他希望,立法會議員會支持該條例草案,在條例草案通過後設置1至1年半時間讓不同持份者為有關徵費做準備。

政府去年公布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建議實施安排,一般市民以「按戶按袋」形式繳費。(資料圖片)

指定垃圾袋共分9種容量,每種容量有背心及平口兩種設計,售價如下:

3公升 5公升 10公升 15公升 20公升 35公升 50公升 75公升 100公升
$0.3 $0.6 $1.1 $1.7 $2.2 $3.9 $5.5 $8.5 $11

環保署今日推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專題網站(www.mswcharging.gov.hk),以幫助社會各界了解收費詳情。環保署亦會在稍後推出短片及宣傳小冊子,解說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建議實施安排及為個別界別提供特定詳細資訊。政府將會在條例草案通過後設置約12至18個月的準備期,讓政府、不同持份者和市民有合適時間為落實收費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