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經營商提覆核 批新管制不合理 消防處:會考慮替代方案
前年九龍灣淘大工業村迷你倉一場四級火,歷時五天四夜,奪走兩名消防員性命,亦令全港關注迷你倉消防安全問題。消防處其後收緊對迷你倉的管制,截至上周三(25日)已就與迷你倉內相關的2,901項火警危險發出 「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但有業界認為新規定不合理,且無效防火,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知書。
消防處解釋,曾與迷你倉商會、營運者及其聘請的認可人士進行多次會議,亦與業界就替代方案的原則達成共識,只要迷你倉營運者提出有關方案達至處方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均會積極考慮接納。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迷你倉集團「儲存易」旗下的明日理財有限公司,他們在入禀狀指,消防處新規例中,有一項規定要求每行迷你倉之間要有2.4米的距離,但認為與防火無關,研究指此分隔距離只能延援火勢蔓延6分鐘,比由消防處已接受的替代方案,即採用能隔火不少於30分鐘的防火物料,防火效果更差。
新規定又要求有窗戶的外牆,每20米需至少設置1個能進入單位內的窗口,惟沒有證據顯示增設該些窗口的重要性,而且消防車的雲梯也未必能到達該些窗口,批評新規定過於嚴苛及欠缺邏輯。
消防處已就2,901項火警危險發出 「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消防處回覆指,還未接獲相關法律程序的正式通知,現階段不作評論。處方指,如接獲有關通知,會按既定機制處理。消防處又表示,截至今年7月25日,已就829間迷你倉內的2,901項火警危險發出 「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現時有1337項火警危險已被消除,另有48間迷你倉已完全遵辦「通知書」的消防安全要求,可見有關改善迷你倉內火警危險的要求是切實可行。
消防處亦指,已接獲300多間迷你倉的負責人提交的改善方案,並得悉百多間迷你倉正進行改善工程,預計將會陸續有更多迷你倉能夠遵辦「通知書」的消防安全要求。
另外,處方指已成功檢控11間迷你倉的負責人,共處罰款港幣16萬元,就「貯存間隔的布局不當」、「窗口不足」、「方向指示牌數量不足」及「貯存設施阻礙消防喉轆系統」的火警危險,法庭向負責人共發出22張「火警危險令」,當中4張「火警危險令」已獲遵辦;法庭亦已就37間迷你倉排期審訊。
消防處強調,曾與迷你倉商會、營運者及其聘請的認可人士進行多次會議,除了就如何消除迷你倉內的火警危險事宜交換意見,亦與業界就替代方案的原則達成共識,只要迷你倉營運者提出有關方案達至處方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均會積極考慮接納。
案件編號:HCAL146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