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社》揭何志平以BVI與內地商人組公司 拒按規申報財產來源

撰文:張嘉敏
出版:更新: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去年在美國被捕,涉嫌代表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於2014至2016年間賄賂非洲高官。傳真社取得多份「巴拿馬文件」,顯示何志平任職中華能源基金會期間,以兩間於英屬處女島(BVI)成立的公司,與從事能源投資的內地商人在本港組公司,惟公司業務未明。文件亦顯示,何志平的BVI公司未有按法規申報資產來源。

《傳真社》報道,根據他們取得的巴拿馬文件,當中有由2005年到2015年內,近300份文件包括公司註冊資料、董事股東名冊以及詳細電郵紀錄等。文件顯示,何志平分別於2008年出任Queensmart Investment Limited的董事,及於2015年出任Beauty Connection Ltd的董事及股東,兩間BVI公司均有於香港公司註冊處登記。

當中何志平透過Queensmart Investment Limited,與多名內地商人持有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Queensmart早於2005年9月1日、何志平仍任職民政事務局局長時成立,最初由何志平妻子胡慧中出任董事及唯一股東;直至2008年7月28日,何志平離任局長滿一年「冷河期」後,即登記成為公司董事,胡慧中仍任另一董事及股東。

文件顯示,BVI公司原由何志平妻子胡慧中(右)出任董事及唯一股東。(資料圖片)

傳真社翻查巴拿馬文件電郵紀錄,由2012底開始,巴拿馬律師行法規部,多次按法規要求核實何志平的政治敏感人物身份,以及進一步提交各類申報文件,但一直未能成功。期間,巴拿馬律師行一直為Queensmart提供服務,包括簽發文件,如完好存活證明書及董事在職證明書,證明公司登記仍然生效,

2012年10月,何志平成為Queensmart股東後,巴拿馬律師行的香港辦公室要求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呈交何的身份證明文件及申報公司活動,但事務所只提交何的身份證副本,並回覆指「公司目前沒有任何生意活動。」同年11月中,律師行總部的法規部以電郵附加何志平的身份檢查文件,顯示何屬政治敏感人物、曾任全國政協委員及特區政府問責局長,要求香港辦公室核實與Queensmart的股東是否屬同一人。其後法規部再次追問,指事件「緊急」、要求即日內獲回覆,但仍未獲理會。

直到2013年4月,法規部始獲香港辦公室確認何的身份,隨即要求把何列入政治敏感人物名單並進行相關審查。

法規部最少兩次以「緊急」為題直接發電郵予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要求事務所盡快提交7項關於Queensmart的申報,包括公司最終受益人的身份、與公司有關的銀行戶口及資產、與公司有關的其他公司、與公司有關的信託及其委託人、受益人的姓名和聯絡方法、公司活動詳情及地點、財產來源證明以及賠償保證書等等。巴拿馬總行法規部其後一直未獲回應。

法規部於2014年5月、2015年1月及7月再次要求提供申報資料,但同樣不獲回覆。

於巴拿馬律師樓要求取得申報的2012年底與2015年期間,何志平雖透過Queensmart與內地能源商人合組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以及嘎麗婭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但兩間關連公司的業務性質及地點一直未有按法規作出申報。

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表示,若客戶持續拒絕向律師行提交申報文件,律師行應按法規或專業守則採取適當行動,包括拒絕為客戶提供服務,否則律師行便涉違規。他又指政治敏感人物近年多數需要申報,除非除非涉及犯法行為,如逃稅等才會避忌。雖然拒絕申報不算犯法行為,但律師行隨時可以不再提供服務。

何志平任董事的BVI公司,曾多次拒絕申報資產。(資料圖片)

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於公司註冊處只申報了成立文件,《傳真社》記者曾到訪其位於國際金融中心一期20樓的登記地址,但發現上址實為服務式辦公室。而聯合組成該公司的內地商人,任孚今、于志海以及宋海利,均於內地從事能源投資及衛星通訊生意。《傳真社》曾嘗試聯絡任孚今及于志海,向他們查詢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的業務性質。任孚今透過亞太能源投資公司職員拒絕接受訪問;而于志海的內地公司職員就指于出差在外,無法聯絡。

何志平去年11月在美國被捕,美國司法部指控何以基金會副主席及秘書長身份,在2014至2016年間,代表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以「捐款」為名,賄賂第69屆聯合國大會主席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又透過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向乍得總統代比行賄,涉款近290萬美元,案件排期於今年11月正式開審。何志平至今已還押逾8個月,原審地區法院至今已三度否決何的保釋申請,辯方改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案件排期於本月底處理。

華信能源董事局主席葉簡明,在今年2月以涉經濟犯罪接受調查。(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