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紐約直擊】估定罪最高囚15年 何志平提三保釋方案 凌晨聆訊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代表一間基金會,向非洲國家元首及外長行賄,2017年11月在紐約被捕至今還柙六個月。法官未有於月初的保釋聆訊作出裁決,並要求控辯雙方提交更多資料闡述各自立場。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將於本港時間5月18日凌晨3點,再開庭審理他第三度保釋申請,屆時《香港01》記者將現場直擊。
何志平方律師今日去信法官,提出多項保釋資產抵押方案,又按判刑標準計算出若何志平被定罪,有可能被囚15年零8個月。
5月2日,主審法官Katherine Forrest開庭審理何志平第三度保釋申請,《香港01》在紐約直擊發現,中國華信高層首次現身旁聽,但拒絕回答記者問題。
當時辯方未有提出足夠的抵押條件,因此法官延後至紐約當地時間5月17日(香港時間5月18日凌晨3點)再開庭審理。辯方律師今日去信法官提交補充資料,指辯方曾向美國司法部提出兩個資產抵押方案,但均被拒絕,辯方提出申訴理由,並再向法官提出第三個方案。
保釋方案一:
何志平願意將其母親及兄弟的物業契約交給聯邦法庭,若何棄保,法庭便可將樓契交給美國政府,充公後變賣予第三方,和迫使何母及兄弟遷出。但控方反對此方案,理由是中國政府有可能在政治問題上凌駕香港司法程序,防礙充公。辯方指說法無根據。
保釋方案二:
何的親屬可通過物業抵押,額外籌得200萬至300萬美元現金作保釋擔保,如果棄保,美國司法部可直接充公該筆現金。控方反對指,即使將物業抵押,能源公司仍有可能代何志平還款。
保釋方案三:
其後辯方再向法官提出第三方案:辯方早前提出1,000萬美元擔保,最新提出方案為該擔保將包括何的母親及兄弟的樓契及提交准許美國政府賣樓的文件,令到資產抵押部分佔達70%即700萬美元,另加何志平五位美國朋友的人事擔保,另外辯方再提出額外「加碼」100萬美元現金擔保。
辯方:按判刑標準預計可囚12至15年
上次聆訊時,法官亦有要求雙方就判刑標準達共識。辯方在信件中重申,認為應跟據過往案例,而非判刑標準計算刑期。但若依控方意願跟據判刑標準計算,何一經定罪,可被判12年7個月至15年8個月。
最後,辯方回應早前控方指能源公司為何志平繳付律師費,有可能構成利益衝突問題。辯方表示不反對法官審理問題,但如另作聆訊,則建議何志平自費另聘獨立律師代表。
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將於當地時間5月17日(本港時間凌晨3時)再開庭審理上述問題,屆時《香港01》將現場直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