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紐約直擊】華信能源疑付何志平律師費 控方指或涉利益衝突

撰文:鄭嘉如 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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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法院將於本港時間5月3日凌晨,何志平的第三度保釋申請,《香港01》將現場直擊庭審過程。
這次庭審的焦點,是控辯雙方日前向法庭提交多份文件分別支持各方立場,包括多封何志平由獄中發給華信職員的電郵記錄。控方昨日再去信法庭,指上述文件顯示何志平的律師費很可能由第三方,即由華信能源負擔。控方指此舉或構成利益衝突,要求法院調查。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Edward Kim(右一)和Jonathan Bolz(左一),多次出庭,但均拒絕回應記者提問。(資料圖片 / 李沁靈攝)

何志平早前第三度提出保釋申請,保釋聆訊將於香港時間明日(5月2日)凌晨進行,《香港01》記者將會到場聽審,全程直擊。就算何志平獲准保釋,都不會即時獲得釋放,要待法庭處理文件,並準備包括電子腳鐐、居住處所等保釋條件。

根據控方提交的最新文件,控方認為,何志平的律師有第三方資助,即華信能源。控方要求法官調查有無潛在利益衝突,要求何志平一方的律師,交代律師費由誰承擔。

華信請律師 代表誰利益?

控方舉例指,開審時,何志平或會辯稱,行賄是聽從上司或公司指示,而自己事前不知道他們有意圖行賄。控方質疑,受聘於第三方的律師,未必代表何志平本人的利益。

換言之,若華信支付律師費,可能對何志平不利,因為律師可能跟隨華信的指令,撇清何志平與華信的關係,不以何聽從華信行賄等方向作辯護。

根據程序,法官收到控方的要求後,會向辯方查詢,若判定有利益衝突,可要求何志平一方更換律師,或者聲明知悉有潛在利益衝突,但仍僱用原有律師。

何志平於2017年在紐約被捕,2018年2月曾出庭提訊。(美聯社)

多案件涉行賄公司要員工攬罪名上身

熟識《海外反腐敗法》前聯邦檢察官、現職律師Morris Fodeman,早前接受《香港01》記者訪問時分析,不少涉及《海外反腐敗法》的案件,都是涉嫌行賄的公司,把責任推向行賄的員工,甚至主動向美國政府舉報員工行賄,之後撇清與員工的關係。

換言之,公司利益與員工利益未必一致,更有公司希望員工把罪名「攬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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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目前被拘留在紐約曼哈頓下城的大都會懲教中心。(資料圖片 / 香港01記者攝)

何志平早前大反擊:為榮譽而戰 寧死不屈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2017年11月在紐約被捕,他被控涉代表中國能源公司名下的非政府組織,向非洲國家元首行賄,以協助該能源企業,賄款高達290萬美元(約2,262萬港元),包括向乍得總統代比提供200萬美元,向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匯款50萬美元,向一同被捕的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匯款40萬美元。

控方在2018年4月27日去信法庭,表明反對何志平方日前第三度提交的保釋申請,指所提供的理據薄弱。控方同時向法庭提交何從獄出發出的電郵及通話記錄,透露何曾在獄中致電友人,要求代其向中央請求援助。何又指此次官司是對自己、華信公司、中國,以及中國價值的審判,表明為華信榮譽而戰,寧死不屈。

何志平的律師團隊亦在上月中大反擊,指美國聯邦警察及檢控方違法搜證,要求法庭拒絕接納大量從手機及電郵帳戶取得的資料為證據,又要求撤回八項控罪中的六項,並增加保釋條件,願意抵押母親物業,第三度要求申請保釋。

何志平太太胡慧中,在3月以830萬元,出售西九龍豪宅The Austin單位,低於估值142萬元。(資料圖片)

抵押母親物業作保釋條件 妻上月低價賣樓

何志平於2017年11月在紐約被捕,曾多次提出保釋被拒,其代表律師在2018年4月16日再次提出申請,辯方原本提出的保釋條件包括放棄拒絕被全球引渡權利、答應將被告軟禁在法院附近地方、1,000萬美元保釋條件,再加上200萬美元現金抵押,以及由被告5位居於美國的朋友作為擔保人;而這次的新保釋條件,包括兩幢總值400萬美元、屬何志平母親所有物業作抵押,物業的實際受益人為何志平本人及何志平的兄弟。

何志平母親何張燦霞是退休中學教師,現時已年逾90歲,父親何思源則從事電子製造業,60年代先後在三間電子廠出任經理。

何志平在1月2月兩次出庭,妻子胡慧中都無現身。根據交易紀錄,胡慧中在3月底,以830萬元出售西九龍豪宅The Austin一個中層單位,低於估值142萬元,該單位在三年前以約800萬元購入,現時銀行估值逾972萬元。而胡慧中仍然持有中半山豪宅愛都大廈單位作自住,市值7,3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