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直擊】保釋被拒何志平雙腳一沉 控方:羈柙後與滬保持聯絡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代表一間基金會,向非洲國家元首行賄,在紐約被捕至今已經近三個月。紐約當地時間2月5日(本港時間2月6日凌晨)再次提訊,庭上法官正式處理他的保釋申請,法官認為,案件證據極為有力和詳細,因此拒絕保釋。
何志平當法官表明拒絕保釋時,何志平雙腳一沉,控方指,何志平被羈柙後,依然與上海的能源公司保持聯絡,認為他與中國關係密切,保釋潛逃風險高。何志平的正式審訊將於11月5日開始,預計需時六個星期。
駐紐約特約記者:李沁靈 記者:勞顯亮、鄭嘉如 連線報道
深灰囚衣出庭 保釋被拒後展愁容
還柙在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近三個月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美國東岸時間2月5日中午12時、即本港時間6日凌晨1時出庭應訊,此為何志平自11月中被捕以來,第二次出庭。
何志平今日身穿深灰色囚衣出庭,期間沒有戴上手銬,他進場時向記者一方輕輕微笑,開庭時向法官Katherine B. Forrest點頭說「Good afternoon」(下午好)。何志平原本神態輕鬆,雙腳微踮着腳跟,但當法官表明不批准保釋後,何志平雙腳一沉。他離開法庭前與每個律師握手,強顏歡笑,但之後展現愁容。
何志平的太太胡慧中,以及女兒和其他家人,並未現身。
11月5日正式開審
原本預計今日開庭除了處理何志平的保釋申請外,還會討論舉證程序,但控辯雙方花了近兩小時辯論應否保釋。
何志平的律師向法官表示,若何不獲保釋,建議將正式審訊日期訂於今年11月5日,法官採納建議,亦表示預計審訊需時約六星期,比上次開庭時估計的四星期更長。
何志平律師:內地無房產無關聯
何志平被捕初期曾提出保釋被拒,及後把保釋金額加大十倍至1,000萬美元(7,800萬港元),直至今日才處理。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Edward Kim向法官力陳,處理保釋不應只計算風險,否則無人可獲保釋;反而應考慮何志平有無潛逃的意圖,強調一旦他潛逃,將名譽盡喪。
Kim更一度在庭上激動地說「他怎可能潛逃呢」,一邊指向何志平,又指他寧願在審訊中被定罪,都不會潛逃。
何志平的另一名代表律師則說,案件有大量文件和證據需要整理和翻譯,何志平被關柙,不方便採證,希望保釋何志平,以免耽誤審訊。
辯方律師又指,何志平已經找到可作監視居住的住所,又指只要獲批保釋,願意答應其他保釋條件,又強調何志平與中國內地並無關聯,在中國內地無房產,潛逃內地風險低。
控方反駁:何與上海能源公司密切聯絡 為公關造勢
不過控方反駁,指何志平被羈柙在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近三個月來,與上海的能源公司保持密切聯絡,在通訊中提及,要為他的案件在公眾發起公關活動,又指此前已列出何志平與上海能源公司的通訊和轉帳紀錄,確認何志平與中國關係密切。
控方稱,何志平在美國並無有意義的社群聯繫,只是香港居民,並與中國關係密切,若一旦潛逃回香港,美國可將其引渡受審的機會為零。控方又認為雖然何志平願意佩戴電子腳鐐,但腳鐐易被破壞,何志平亦有可能進入其他國家駐美使館尋求政治庇護。
法官:能源公司或動用資源助何潛逃
法官同意控方觀點,認為無法估計何志平的財產有多少,而上海能源公司或會動用資源,協助何志平潛逃,因此拒絕他的保釋申請。
對於辯方指何志平參與公益,品格可靠,法官反駁指本案的控罪是行賄,性質上是缺乏誠信,因此何在公眾前的一面未必可代表他整個人。法官更指中國官媒形容是次案件為政治檢控,因此即使何志平潛逃亦不代表他會名譽掃地,只會視他為逃避政治檢控的中國人。她又認為正因被告年紀老邁,若潛逃得到數年自由已是非常珍貴,而何志平有高血壓等疾病,不代表他虛弱到不能潛逃。
雖然何志平保釋再次被拒,但法官稱辯方亦然可以繼續提出保釋,但要有新的理據和論點,並要交代涉案款項的來龍去脈。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Edward Kim和Jonathan Bolz步出法院時,有包括《香港01》記者在內的多名香港記者追訪,但律師拒絕回應記者提問。
賄款逾2000萬元 申以7800萬元保釋
何志平於2017年11月在紐約被捕,起訴書指,他涉代表中國能源公司名下的非政府組織,向非洲國家元首行賄,以協助該能源企業,賄款高達290萬美元(約2,262萬港元),包括向乍得總統代比提供200萬美元,向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匯款50萬美元,向一同被捕的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匯款40萬美元。
何志平曾申請保釋被拒,及後把保釋金額加大十倍至1,000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當中包括4名擔保人的資產抵押及200萬美元(約1,560萬港元)現金擔保,並放棄拒絕全球引渡的權利。
不過控方2月1日向法庭遞交文件,表明反對何志平保釋,相信何的潛逃動機相當大,又指他被捕後,執法人員接觸了更多證人,令證據已變得更強及壓倒性。文件指雖然他願意放棄拒絕全球引渡的權利,但事實上並無約束力,而他和中國、乍得及烏干達等與美國無引渡協議的國家有很強連繫。
香港及美國雖然有引渡協議,但亦不是百分百保證能移交疑犯。控方引案例指,有一名名為Lat Hong的人士2016年12月在香港被捕後,美國當局即向香港申請引渡他返回美國受審,但經過十個月的申請後,被港府拒絕。
涉案基金會 牽線專家寫「內參」
比較起訴書、香港與美國查冊文件,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創立的中華能源基金會,與起訴書描述的油公司及非政府組織描述吻合。
中華能源基金會的職員曾對《香港01》記者稱,何志平被捕後基金會轉為低調繼續運作,又指基金會曾安排中國專家與美國前高官交流,這些中國專家會藉此了解美國政府的政策轉向,之後撰寫俗稱「內參」、供中國政府內部參考的報告。
【何志平被捕】基金會職員爆料:促成中國專家寫內參 現低調運作
何志平涉賄案時序
時間 | 事件 |
2014年9月30日 | 何志平以電郵聯絡一名認識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的中間人,指希望加迪奧能代為安排何志平與乍得總統會面,拉攏關係。 |
2014年10月 | 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與乍得總統會面,並告知何志平提議可為總統提供秘密選舉財政支持。 |
2014年10月19日 | 何志平與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於紐約聯合國總部會面。 |
2014年11月11日 | 何志平與一間中國能源公司代表與乍得總統會面,歷時兩小時。 |
2015年1月 | 何以一間中國能源公司的名義,承諾向乍得總統提供200萬美元作慈善用途,但美國檢察院指實際是作行賄用途。 |
2015年3月12日 | 何再次與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於紐約聯合國總部會面。 |
2015年3月、7月 | 何先後兩次由香港經紐約一間銀行匯款20萬美元(共40萬美元),到一個由加迪奧持有的杜拜戶口。 |
2015年8月2日 | 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指派涉事能源公司主席為自己的「特別榮譽顧問」。 |
2016年5月6日 | 何由香港經紐約匯款50萬美元,到一個由烏干達前外長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持有的烏干達戶口。 |
2017年11月17、18日 |
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及何志平先後於紐約被捕,11月20日提堂後還柙候審。 |
2017年12月 | 何志平曾申請保釋被拒,控方正式起訴,繼續還柙候審。 |
2018年1月5日 | 何志平再申請保釋,保金1,000萬美元,接受軟禁和佩戴電子腳鐐,並放棄拒絕被全球引渡的權利。 |
2018年1月8日 | 何志平首次提訊,否認全部八項控罪,將繼續還柙,預計一年後才正式審訊。 |
2018年2月5日 | 何志平申請保釋再次被拒。 |
2018年11月5日 | 正式開審。 |
資料來源:香港01記者採訪、美國起訴書、法庭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