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霖接710萬廣告合約 涉遭前女經理人偽造合約騙差價92萬元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藝人張智霖的前女經理人為張接洽三項合共710萬廣告工作時,涉嫌偽造合約,把金額調高,乘機取走中間差價,騙取92萬元,至有公司覺得收費偏貴,張向所屬公司查問才發現疑有人騙款。該女經理人因而被控,她否認指控,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張智霖及張所屬的娛樂公司老闆蕭定一稍後將出庭作供。

張智霖前女經理人梁雅詩(前)否認欺詐。(林樂兒攝)
+4

女被告梁雅詩,43歲,被控三項欺詐罪,控罪她梁於2014年替張智霖接洽工作時,欺騙張智霖及蕭定一名下永霸投資有限公司92萬元。

被告涉偽造合約騙差價

控方案情指,被告自2011年任張智霖的經理人,並為張接洽過Ogawa按摩椅、P&G及為Reebok運動用品作宣傳工作,訂立合約薪酬分別是480萬、200萬及30萬,合共約710萬,惟被告私自收取報酬,並和客戶公司偽造合約及收據,又向永霸及張「報細數」,從中收取差價並騙取92萬元。

被指收費偏貴揭疑被騙款

控方指,被告為張接到工作後,本地工作酬勞會由永霸直接收取,海外工作薪酬則經被告收取。張某次與行內人談及工作酬勞時,被指某工作收費偏貴,張事後向蕭定一查詢,發現其中一件原合約酬勞為480萬的工作,疑遭被告私吞款項,被告之後認錯,並有作歸還。

涉及公司包括P&G及運動用品

此外,被告為張與P&G接洽工作時,訂明張作代言人的薪酬為200萬。P&G分期支付160萬後,被告稱毋須支付餘下金額。調查後,永霸發現被告所定合約有另一版本;經P&G提供原合約副本查對後,方知薪酬應為200萬。P&G最後亦按原訂合約支付餘額。

另外,張替Reebok產品拍廣告時,其拍攝薪酬為30萬,被告以行政原因為由,要求將支票收款人由蕭定一旗下的中國3D數碼娛樂,改為永霸。永霸後發現雖然公司收到30萬,但該拍攝酬勞的收據為20萬,另外10萬元則列為另一大陸工作酬勞。

案件編號:DCCC2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