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事故】49萬個日本進口食物樣本 未有輻射水平超標
撰文:陳芷昕
出版:更新:
日本福島核事故自2011年3月11日後,香港政府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禁止來自福島、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5個縣,所有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香港,及限制其他食品需領有證明書才可入口。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命令實施至今,食安中心檢測了逾 49萬個日本進口食物樣本,所有樣本的檢測結果的輻射水平,都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指,2011年3月24日至今年5月8日,食安中心檢測了逾49萬個日本進口食物樣本,所有樣本的檢測結果,其輻射水平均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她又指日本厚生勞動省的資料顯示,截至2018年3月初,已在日本採集逾200萬個食品樣本進行輻射檢測。絕大部份樣本均符合較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引限值嚴格的日本限值,
據當局掌握的資料顯示,過去三年,歐盟、美國、加拿大、新加坡、澳洲及新西蘭並無公布香港禁止入口的日本食品,樣本放射性水平超標。
日本福島核事故後,港府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禁止來自日本5個縣,包括福島、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的所有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香港;及限制上述5個縣的所有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及家禽等,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所簽發的證明書,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並無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才可輸入至本港,命令至今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