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事故災民勝訴 京都法院判政府及東電賠償800萬

福島核事故災民勝訴 京都法院判政府及東電賠償800萬
撰文:莫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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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311地震後,引發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174名災民被逼離開福島到京都避難。京都地方法院周四(15日)裁定,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向110名受影響災民合共賠償約1.1億日圓(約800萬港元)損失。

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認為,以當年的科學水平,難以預測這麼大規模的海嘯,主張不需要賠償損失。但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根據政府在2002年針對未來地震預測的相關報告顯示,政府在某程度上能預測海嘯侵襲。

目前因福島核災向日本政府和東電索償的集體訴訟至少有31宗,原告方人數多達1.2萬人。這次是同類集體訴訟中,第3宗裁定日本政府須負上責任的裁決。

2017年3月前橋地方法院和2017年10月福島地方法院的判決,都裁定政府和東電有責任,而同年9月千葉地方法院僅裁決東電賠償,駁回原告方對政府的追訴。

京都訴訟的原告方,是在核事故發生時居住在福島、宮城、茨城、栃木、千葉各縣的居民,他們原本向日本政府和東電索償約8.466億日圓(約6300萬港元)。

(綜合報道)

東京池袋酒店持刀傷人案 20多歲女胸部中刀 35歲中國男子被捕

撰文: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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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日本媒體報道,日本東京池袋一間酒店2月25日凌晨發生砍人案。當地警員接報趕到現場時,發現一名20歲女子倒卧房內,左胸口刺傷流血,被送院時神智清醒,沒有生命危險。警方表示,一名35歲中國籍男子承認犯案,以殺人未遂嫌疑被捕。

據日本電視台報道,這宗案件在東京豐島區西池袋一間酒店發生。當地警方於25日凌晨12時過後接報,一間飯店的工作人員報警指「有人被刺傷」。

警視廳表示,當警員趕到現場時,發現一名20多歲女子倒臥在酒店房間內,左胸口遭利刀刺傷,流出鮮血。女子其後被緊急送院治療,猶幸她當時神智清醒,送院檢查後並沒有生命危險。

日本電視台就東京池袋酒店發生持刀傷人案的報道:

據報道,警方在現場以殺人未遂嫌疑當場拘捕一名35歲中國籍男子周洋。他坦承手持一把約15厘米的水果刀刺傷女子。警方表示,估計是雙方發生糾紛引發這宗事件,正在詳細調查二人的關係和事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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