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光槍熱潮】記者親身接受美容師注射 揭美容院涉非法行醫
深水埗一間美容院因在沒有醫生監督的情況下,替客人進行水光槍面部注射療程,警方本周三(27日)以涉嫌無牌行醫拘捕4人。《香港01》深入調查水光槍問題多個月,記者更直擊美容師替客人打水光槍的整個過程,美容院不但以沒有行醫資格的美容師進行療程,更未有展示注射的物料成份。有皮膚科醫生直指療程涉及注射,會造成傷口流血,接受療程者有機會皮膚紅腫,處理失當會有感染風險,明言所有注射都應由註冊醫生進行。
近年香港興起由韓國傳入的水光槍美容,美容院更起用名人明星如容祖兒、陳嘉容、邵美琪作代言人,聲稱效果媲美敷千張水份面膜,大受女性歡迎。所謂「水光槍」,其實是以手槍形儀器,於客人面部各個位置皮膚底層1-3毫米,注射美容製劑,手槍每打一下有4、5支針刺穿表皮,一次注射可導致全臉出現至少過百個小針孔。市面上一個水光槍療程價錢由數百元至3、4萬元不等,部分小型美容院沒有駐院醫生,由美容師直接替客人進行療程。
美容師操刀 直言與打針無異
為深入了解水光槍的注射情況,數個月前記者經團購網以388元,購入尖沙咀IPS International美容院提供的額頭透明質酸水光槍試做療程。當日記者步進美容院後,一名美容師即向記者推介療程,明言「好多人打完好靚,要打3次先得,濕疹都醫得好」,記者問療程與一般注射美白保濕針有何分別,她直言「一樣,只不過(水光槍)用機打,都係打針」,更指「唔使醫生打」。一輪介紹後美容師安排記者進入一房間洗臉,並於記者面上敷上麻醉膏,以防打針時引起痛楚,惟敷藥前並無查問記者病歷,例如是否有藥物敏感。
未展示注射物料 沒戴手套
此時,美容師要求記者平躺床上,自己則步出房間。約10多分鐘後,她拿著放了注射物料的針筒再次進入房間,並準備替記者進行療程,惟事前並未與記者核對注射物,更未有在記者面前拆開針劑,記者只好主動詢問是否透明質酸,但她只嗯了一聲,便隨即在沒戴手套的情況下,將針筒裝上水光槍,開始為記者進行注射。由於使用了麻醉藥,記者於療程期間幾乎沒有痛楚,但感到水光槍每注射一下,水光槍皆會吸起皮膚並將針刺進面部,槍面上的針孔更有血液滲出。數分鐘後美容師已完成注射,但對方事後除了叮囑記者數小時內不應化妝外,並無提及傷口應如何照料等細節。
水光槍屬注射 須醫生操刀
水光槍原理是「注射」,惟政府2013年已將「注射」列為「醫療行為」,應由本港註冊醫生進行,否則屬非法行醫,最高可判監3年及罰款10萬元。若有美容師替客人以任何形式注射註冊藥物肉毒桿菌(BOTOX),亦屬非法行醫。皮膚科醫生史泰祖指,水光槍與打針注射沒有分別,同涉及刺穿皮膚再注入化學物料,必須由醫生操刀。他又指,療程涉及注射,會造成傷口流血,處理失當會有感染風險,「如果是由非醫護人員負責,注射時的儀器是否清潔?他對物料的認識有多少?萬一出現流血,他是否有能力處理?所以若不是醫生,是不可以打水光槍的。」他續指,水光槍標榜可混合不同物料,注入人體以達致某些美容甚至醫療功效,惟效用及風險成疑,未有足夠證據支持,「所以連醫療責任保險都註明不包。」
有美容業界人士指,坊間美容院「幾乎個個都唔用醫生打水光槍」,藉以節省聘請醫生的費用,直言一旦揭發事件違法後,「即係咁多間美容院都犯法,咁就大件事!」他直言以他所知,若要注射正版、適合臉部肌肉的透明質酸,成本最少數千至萬多元,直言坊間美容院療程僅索價數百元,情況極不尋常。
衛生署:非醫生不應施行醫療程序
衛生署則回覆指,政府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已於2013年11月接納其轄下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組呈交的報告,當中建議某些程序因其風險只應由註冊醫生施行,當中包括涉及注射的美容程序、涉及以機械或化學方法在皮膚表皮層以下進行皮膚剝脫的程序、高壓氧氣治療等。如服務提供者本身並非本港註冊醫生,不應施行這些被界定為醫藥治療的程序。該署又指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非法行醫屬刑事罪行,可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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