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光槍熱潮】美容院涉非法管有及出售麻醉藥
深水埗一間美容院因在沒有醫生監督的情況下,替客人進行水光槍面部注射療程,警方本周三(27日)以涉嫌無牌行醫拘捕4人。《香港01》記者早前直撃另一間美容院替客人打水光槍的整個療程,美容院除以沒有行醫資格的美容師進行療程,涉嫌無牌行醫外,使用的麻醉膏含有第一部毒藥利多卡因,更沒有在港註冊,涉嫌非法管有及出售第一部毒藥。
《香港01》多個月前曾深入調查坊間水光槍問題,並以客人身分前經團購網光顧IPS美容院的水光槍療程,打針前職員於記者面上敷上麻醉膏,以防打針時引起痛楚,惟敷藥前並無查問記者病歷如是否有藥物敏感。除此之外,IPS的網站更有麻醉膏出售。
張兆輝公司職員:可替客人代買麻醉膏
此外,記者又曾以客人身分,與藝人張兆輝夫婦創辦的水光槍代理公司醫之美職員商討合作,當時職員亦指,可替客人「代買」韓國麻醉膏,但表明不會提供單據。記者之後再透過電話向職員查詢購買麻醉膏一事,職員再補充指現時麻醉膏價格浮動,「因為我們要有醫生證明先攞到,我哋公司無藥廠牌,我哋唔係專做呢啲,但如果你要我哋可以幫你配。」
醫之美宣傳片麻醉藥無註冊
記者曾檢視醫之美於公司宣傳片段使用的麻醉膏包裝,發現包裝上並無香港註冊藥物須印上的註冊編號,換言之並非香港註冊藥物。根據包裝所示,該麻醉膏主要成份為Lidocaine利多卡因,屬局部麻醉劑,用以紓緩痛楚或於小型手術前用作麻痺皮膚,為麻醉藥常見成份,可引致過敏反應等副作用,在港被列為第一部毒藥。而IPS美容院用於記者面上的麻醉膏,亦含利多卡因,而且包裝上同樣沒有藥物註冊編號。
有皮膚科醫生指,美容院使用麻醉膏情況常見,但麻醉藥需要醫生登記才可購買,惟市面很多美容院均使用沒有註冊的麻醉藥,他提醒使用含利多卡因的麻醉藥前,須先了解病人是否有藥物敏感,並要留意使用的濃度、劑量、停留在病人皮膚上的時間,「如果吸收過量,即麻醉藥被過度吸收,可以影響病人的心律及中樞神經。」
衛生署:麻醉劑須註冊管有及銷售
衛生署回覆表示,麻醉劑屬藥劑製品,須按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註册,才可在本港合法管有及銷售。外用麻醉劑一般含有如利多卡因的麻醉藥成份,則屬第1部毒藥,須由持牌毒藥批發商供應給註冊醫生、註冊藥房或醫院,而註冊藥房亦必須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才可售賣。任何人士非法管有或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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