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辯方:梁以身軀阻隔警員與示威者 只為保護市民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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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騷亂,梁天琦等5人涉暴動案今(7日)續審,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作結案陳詞,他指梁在佔中時曾親眼見警察清場時使用暴力,令同學頭破血流。騷亂當晚,他只是以自己身軀,分隔市民,保護市民,惟控方卻在庭上播放現場錄影時,不斷加上個人旁述,但明言謊言說一千次,都不會變成真理。

辯方指梁天琦當天以自己身軀,阻隔警員與示威者,目的只為保護市民。(資料圖片)

著陪審團理解梁天琦當時的處境

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作結案陳詞開首時說:「假如陪審員置身梁天琦當日嘅環境,你地好有可能未必會好似梁天琦咁做,用自己身軀分隔市民同即將使用武力嘅警察。」他指,陪審員需考慮梁的思想背景、2016年香港民主抗爭的背景及當晚的情況。

他指,梁雖不在香港出生,但梁在自辯時表明香港塑造了他的價值觀,包括對自由和民主的追求。梁父母從小向他講解香港人上街示威的原委,但亦有告誡過梁「槍打出頭鳥」,就算參加示威都不要站最前。

梁曾多番參與社運

到長大後,梁參與立法會外的反遷拆菜園村、反一地兩檢、反10年政改的集會示威,但現實都令他一而再、再而三失望,故他開始質疑這樣的方法能否為香港帶來改變。其後,梁便利用大學教育研究政治哲學,尋找出路。

佔中目睹警用暴力

入讀大學期間香港發生佔中運動,梁亦有參加。到佔中尾聲學聯呼籲包圍特首辦,梁親眼目睹自己同學被一手持胡椒噴霧、一手出警棍的速龍小隊警員打至頭破血流,又被該些警員以「垃圾、渣宰」等字眼侮辱。他指辯方沒有播放有關的片段,因在是次審訊中所播放的片段已足夠反映警方的速龍小隊是如何無堅不摧。

警察當天有向示威者噴胡椒噴霧。(資料圖片)

辯方:謊言不會成真理

蔡又指,控辯雙方對庭上播放的片段爭議在於對片段的描述。控方不斷重覆播放一些片段,同時加入自己的旁述,是要透過潛移默化令陪審團相信控方的理論。但他指:「有啲國家無論將片段播放一千次,謊言都唔會變成真理、唔係大聲啲就會變成真相。」希望陪審團能仔細思考片段背後的不同可能性,不要被控方旁述所誤導。

警用暴力引證憂慮成真

蔡續指,梁之所以會認為事發當晚警方會暴力清場,是建基於他佔中尾聲曾親眼目睹警方清場時使用過的武力。而當晚警方的行為如當晚警方曾對示威者使用胡椒噴霧、毆打手無寸鐵的示威者亦引證了他的擔憂。所以梁認為既然是本民前呼籲市民到場支持小販,便透過舉辦選舉遊行,保護市民。

指控方假設無證據支持

蔡另指,控方在結案陳詞中又強調梁是個不誠實的證人,指所有對梁不利的證供,梁均說是「聽唔到、睇唔到」。如黃台仰曾指要讓警察「夾着尾巴走」,指梁在現場不可能聽不到,但蔡指,控方根本無證據證明當黃說有關說話時,梁在黃的附近。蔡指,控方所做的假定無獨立證據支持,但只要證人不同意有關假定,控方便會「大大聲」指證人說謊,是一種語言藝術。

另外,蔡指控方曾播放片段,指片段見到案中其餘被告與黃台仰或梁天琦曾交談,便指其餘被告是本民前的黨員。蔡指,如果與本民前成員說過話便會被視為本民前黨員,本民前便會變成香港第一大黨。

律師下午繼續陳辭。

5名被告分別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梁天琦被控2項暴動罪及一項煽惑暴動罪。其中煽惑暴動的控罪指,梁天琦於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連同一個稱為黃台仰的人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參與暴動。其餘4名被告則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等控罪。

案件編號: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