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遠輝撐陳帆「綠置居當公屋」論 指綠置居完全取代公屋機會微

撰文:黃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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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提出把綠置居計算作公屋,引起社會爭議,部份立法會議員更批評政府欺騙市民,擔心會否影響長遠房屋策略房屋供應目標,甚至是否啟動公屋「封頂」第一步。
身兼土地供應小組主席的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指出,陳帆局長的說法有其根據,因綠置居原屬公屋計劃興建的單位,納入公屋類別無可厚非。
他又表示,綠置居供應很大程度視乎公屋住戶購買意欲和吸納能力,同時房委會亦要兼顧輪候冊申請人等候編配單位時間長的問題,並不認為會出現綠置居完全取代公屋的情況。

須顧及輪候公屋時間長問題

陳帆日前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提出要把作為資助出售房屋的綠置居,編入公屋類別,當日他所持的理據是綠置居可讓公屋買家騰出所住單位,交予輪候公屋申請人。

黃遠輝指出,不論是新蒲崗景泰苑或早前曾討論的長沙灣東京街公屋項目,都是納入公屋建屋計劃,原來用途是出租公屋,故歸類為公屋亦可以理解。他強調,政府決定綠置居恆常化,這類單位會佔整體公屋百分比,相信大家都會關注,但這方面牽涉到兩大因素,一是買家吸納反應,會是重要考慮條件,直接影響到綠置居供應;另一是公屋輪候時間,「我們不能只考慮消化能力,若令輪候時間延長,我們便要處理。」

綠置居檢討未完成     長策未改公營房屋類別可理解

政府去年12月公布《長遠房屋策略》2017年周年進度報告,運輸及房屋局為2018/19至2027/28年度,訂下10年28萬個公營房屋單位的建屋目標,即平均每年要提供2萬個出租公屋及8000個資助出售房屋,外界憂慮政府把屬資助出售房屋的綠置居,歸類為出租公屋計算,可能會影響到公屋供應量。

黃遠輝指,由於綠置居檢討尚未完成,包括每年出售數量和是否另覓土地興建有關房屋等,故此官員不提調整長策的單位分類數目是理所當然,相信當檢討完成後,長策亦會列明公屋、綠置居及居屋等計劃單位數目。

黃遠輝表示,要公屋住戶放棄所住單位,需要極大誘因,綠置居單位要大幅增加機會不大,更加難以完全取代出租公屋,因公屋輪候時間長問題需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