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組合屋】恒基捐深水埗地皮僅2年租住期 議員:徒勞無功
社聯獲發展商恒基地產捐出深水埗的一幅地皮,推展組合社會房屋計劃,預料可興建3幢、3層高的貨櫃組合屋,提供約100個單位。恒基發言人確認地盤正進行拆卸工程,最快一至兩個月交便可將地皮交予社聯,同時透露組合屋的租期為2年,年期與社聯正推行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相同。
不過,有議員及關注基層團體批評,租期2年對不少基層街坊而言也是杯水車薪,亦令推行項目的社聯非常為難,「100個組合屋單位到時放邊好?」當區區議員何啟明就認為有關方面在事前,亦應先諮詢區議會,不能罔顧居民的感受。
社聯首個貨櫃組合屋的選址位於南昌街202至220號,擬興建3幢、3層高的臨時住宅,住用面積達2.3萬平方呎,已獲屋宇署批准建築圖則。據恒基年報指出,該地皮已收購全部業權,原先預留作重建發展。恒基發言人稱現正進行拆卸工程,料未來一至兩個月便可「交場」予社聯。該地皮以象徵式1元租出,由出租期起社聯可使用該地盤2年。
尹兆堅:2年太短「嘥氣」
關注貨櫃屋發展的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2年的租住期太短,因貨櫃組合屋涉組製、拆卸及駁水電等基建,並非一個現成單位。尹兆堅說,市民只可租住2年,項目吸引力必定大減,加上2年後恒基不再續租予社聯,社聯更要另覓安置地點,「100個組合屋單位放邊好?咁做邊個得益呢?」
尹兆堅認為應參考外國貨櫃屋的例子,一般而言,發展商獲批5年或以上的臨時用地予社會房企,他認為政府不肯擔起主導角色,令有心推行的非牟利機構舉步維艱,「咁多短租地唔用,更加揭示政府嘅不堪,唔肯落水,只係靠民間接頭。」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發言人吳堃廉引述過去的經驗,租期長短是影響街坊入住的重要因素,例如當初社會房屋訂下2年租期的規定時,有街坊即使明知居住環境較佳亦選擇放棄,「輪候公屋最快3年,𠵱家4人家庭普遍輪7年,就算佢地輪候咗公屋3年先住貨櫃屋,住2年後都係上唔到樓,焗住返劏房。」他認為計劃或較吸引單身人士,因所涉的搬遷成本較低。
何啟明:未曾諮詢區議會
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表示,事前從不知道南昌街202至220號的地皮會建為組合屋,政府及社聯都從未諮詢過區議會,自己今日得知消息時感到非常突然。何啟明認為,為組合屋選址時,應先諮詢地區人士,以及經過深入討論,了解當區居民感受,幸而現時只有100個單位,對區內影響有限。對於現時的選址,他認為位處市區有一定優勢,毋須在水電、交通等問題苦惱,惟始終單位數量不多,對社會實際幫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