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內地遊客庭上影相疑放微信 官稱應屬無心之失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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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一旺角騷亂,梁天琦等5人涉暴動案續審,審訊期間竟有一名自稱內地遊客的男子,在庭內朝陪審團方向拍照,並疑將照片上傳到微信,幸得鄰座女子發現通知法庭,惟執達吏只叫男子刪掉照片,甚至未有核實男子身份便讓他離開。有律師憂慮有關照片若在互聯網流傳,恐洩露陪審員容貌,法官終決定知會陪審團,但強調該男子拍照應屬「無心之失」,並非針對個別陪審員,希望陪審團不用過份擔心。

香港的法庭內是不容許拍照的。(「溏心風暴」劇照)

旁聽女子揭發事件

上午休庭期間,法官向控辯律師表示接到法庭職員的通知,有一名男子在開庭前後拍攝庭上情況,並疑將鏡頭對着陪審團,再將照片上傳到內地社交網絡微信。他的舉動被鄰座一名旁聽女子發現,通知法庭職員,職員已即時將他帶離法庭。

男子朝陪審團方向拍照

法官當庭要求旁聽女子簡述當時的情況,她稱開庭後陪審團未就座,身旁男子已用手機拍攝庭內情況,而開審傳召證人後,他更朝着陪審團方向繼續拍照,並將照片上傳到微信,她立刻通知法庭職員,最終由法庭執達吏在庭外與男子交涉。

執達吏未求正男子是否旅客

法官隨即召執達吏上庭說明事件,執達吏稱該男子自稱是內地遊客,不知香港法庭不准拍攝,他拍了7至8張照片,並拍了短片。法官追問執達吏有沒有看過男子拍了甚麼照片?執達吏竟稱照片太細小,看不清楚拍了甚麼,卻讓男子即場刪去照片和備份。法官再問執達吏有沒有記下男子的身份資料?執達吏承認沒有查詢男子的身份,甚至沒有求證他是否真旅客。

法官解釋應只是無心之失

辯方律師憂慮若男子真的將照片上傳至微信,並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流傳,恐洩露陪審員容貌,若陪審員一直蒙在鼓裡,其後突然知悉此事,情況不理想。經過商討,法官終決定知會陪審團,並容許傳媒報道整個經過。

法官向陪審團稱,雖然該男子曾朝着陪審團方向拍攝,並上傳到微信,但相信他拍照並非針對個別陪審員,只屬「無心之失」和不清楚香港法庭的規則。法官再三向陪審團確保,上傳任何違法拍攝的庭內照皆屬違法,希望陪審團不用過份擔心。

司法機構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司法機構回覆傳媒查詢,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的處理方法。至於今日一名公眾人士被指在庭內拍照的事件,司法機構已轉交警方跟進。

案件編號: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