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高級督察劉卓毅今到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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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務人員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於暗角毆打曾健超,去年2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同被判監禁兩年。七警已全部獲保釋等候上訴,案中的「第二警」高級督察劉卓毅,今(18日)在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預料聆訊為時一天,由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審理。

高級督察劉卓毅今申請上訴許可。(張浩維攝)

案中七名被告:總督察黃祖成(50歲)、高級督察劉卓毅(31歲)、警長白榮斌(43歲)、警員劉興沛(39歲)、陳少丹(33歲)、關嘉豪(33歲)及黃偉豪(38歲)。

黃祖成早前申請上訴許可被拒

總督察黃祖成早前亦有就定罪申請上訴許可,遭法官拒絕,但黃擬提法律爭拗,仍可在正式上訴時提出。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早前在批准最初申請保釋的三警時曾直言,覺得三人定罪上訴沒有勝訴機會,但判刑疑有過重之嫌,准三人保釋等候上訴。之後四警亦先後申請保釋並獲准。

7警因襲曾健超被判入獄2年

7警於去年2月在區院被判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但交替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立,控罪指7人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添馬公園變電站毆打曾健超;而第5被告陳少丹被控普通襲擊曾健超一罪亦成立。7人各判監2年,陳少丹的普通襲擊罪則囚1個月,但准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CACC 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