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築物明年2月起汽水機禁售樽裝水 盼做綠色榜樣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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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做大嘥鬼!《香港01》獲悉,港府決定從來年(2018年)2月20日起,所有政府建築物(Government premises)內的自動飲品販賣機,禁止出售1公升或以下的樽裝水。日後裝置新的自動售賣機及舊機更新合約時,供應商就要遵從上述指引;政府亦建議各部門與現時合約供應商商討,盡快落實相關措施。
環保署回覆《香港01》查詢, 上述守則適用於政府的運動場館、表演場地、政府合署、公園、郊野公園 、政府停車場、公共運輸交匯處或渡輪碼頭等的設置。

政府總部等所有政府建築物內的汽水機,下年2月起禁售樽裝水。(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當局繼2016年起禁止在政府活動及會議供應樽裝水後,決定由明年2月20日起,禁止政府建築物內的自動販賣機售賣一公升以下的樽裝水。政府建築物除了政府總部及辦公大樓,也包括市民使用的康樂場地等。

未禁樽裝茶或果汁

有關禁令不包括水以外的其他飲品,即可繼續售賣樽裝茶或果汁等飲品,以及可售賣一公升以上的樽裝水。另外一次性活動、長期室外工作、緊急情況等亦通通獲豁免,可以繼續供應樽裝水;而政府同時希望各政府部門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盡量減少使用一次性水樽。

港大率先在今年7月起,規定校內自動販賣機及食肆停止供應樽裝水,但有味飲品除外。(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環保署回覆《香港01》查詢, 為進一步鼓勵源頭減廢,政府最近已要求各決策局和部門,在政府場地內,包括政府的運動場館、表演場地、政府合署、公園、郊野公園 、政府停車場、公共運輸交匯處或渡輪碼頭等的設置,自動售賣機停止出售一公升或以下的塑膠樽裝飲用水。新安排將於2018年2月20日起生效,並適用於該日期或之後進行招標的相關合約、租約/租賃協議或許可。

被問到計劃的減廢目標,環保署指,現階段未有可減少塑膠樽的數量。

事實上,政府並非本港第一個「綠色榜樣」,例如香港大學就提倡了「無膠樽校園」,自今年7月1日起,校園內所有商店、餐廳、自動販賣機和辦公室,已禁止出售一公升以下的即棄樽裝水,但不禁止樽裝飲品。

日棄膠樽544萬個

本港「膠災嚴重」,根據環保署「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數字,2014年平均每日棄置於堆填區的PET膠樽,有132噸,較2005年的73噸多80%,2015年更升至136噸的新高位,較2005年增86%。根據早前環保團體「綠惜地球」,以每公噸膠樽等於4萬個膠樽計算,估算2015年堆填區就要每日接收544萬個膠樽;如果累積計算,估計由2008年起至2015年,全港就棄置超過120億個膠樽。

為做到源頭減廢,外國多個地方早已採取禁售樽裝水措施。(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