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怡翔:積金局研強積金做首期 明年第二季交報告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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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制度實施超過16年,日前政府表示積金局正研究,容許強積金計劃成員在年屆退休前,提取部分累算權益作首次置業之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今日(5日)稱,積金局預料明年第二季前交報告給政府,至於計劃適用樓宇於私樓、居屋或首置上車盤,則仍未有定案,但坦言對居屋等資助房屋的幫助或較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劉怡翔日前出席立法會質詢時,回應議員提問,表示積金局正研究會否容許首次置業人士在退休前,動用其強積金戶口內累算權益以支付首期款項。
須平衡強積金原本政策目的
劉怡翔今日續稱政府要謹慎研究對樓價的影響,預料積金局可於明年第二季前向政府提交報告。至於計劃是否適用於私樓、居屋,抑或首置上車盤等樓宇,現階段仍未有定案。
他指現時本港強積金戶口平均結餘約18萬,對支付私樓的首期幫助不大,但作為居屋等資助房屋,幫助或許較大,他強調政府須確保,做法不違反強積金作為退休儲備的目的,「呢個唔可以輕率咁去做,如果強積金本身目的係退休,中間買樓有虧蝕呢?另外買樓之外其他用途又得唔得,點可以劃到條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