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狠批地政總署有前科 23年前曾斥無優先處理村屋違規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新界非法霸佔政府土地情況,並狠批地政總署「行事散漫」縱容違規。《香港01》翻查資料,發現地政總署多年來經常被公署點名批評,甚至可追溯到1994年。而多年來地政總署都是被投訴的常客,在眾多部門一直名列首五位,更曾一度超越食物環境衞生署及房屋署進佔榜首。
在新界,政府土地被非法霸佔的情況存在已久,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發現有人霸佔圍封政府土地逾20年,但地政總署的處理卻相當緩慢,被公署批評「行事散漫」,變相縱容違規情況。事實上,地政總署的執法效率為人詬病已久,《香港01》記者翻查申訴專員年報,發現地政總署自2010年起被投訴個案數字都穩守首四名以內,僅次於食環署、房屋署及屋宇署,2010年地政總署的投訴個案更達378宗,超越另外幾個部門,成為該年度之冠。
過去7年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有關地政總署的投訴個案
年份: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投訴個案: |
378 | 249 | 188 | 230 | 319 | 261 | 207 |
十年無改善再捱批執法成效不彰
此外,地政總署亦多次被點名批評,最早可追溯至1994年。當年申訴專員曾就新界村屋違例建築工程,進行一項直接調查,所得結論是由於當局資源不足,沒有優先處理執行批約條款的工作,以致新界村屋違例建築工程問題日益嚴重,而公署亦向地政總署提出多項改善措施。
至2004年,申訴專員公署留意到違規情況持續惡化,於是就事件主動展開第二次調查,其後批評地政總署受「人手短缺問題」影響,執法行動成效不彰。
至今為止,政府當局在落實上述建議方面所做不多。綜合各種原因,主要是由於資源不足,部門/ 職員態度欠積極,沒有認真地處理有關問題。
縱容違規惡化
及至2011年,申訴專員公署總調查主任李永志則曾表示,作為執法機構,屋宇署及地政總署都有法定權力,但兩部門沒有充分轉介協調,做事「優柔寡斷」,助長了拖延的情況。
到了2015年,公署再次批評地政總署「一般只會在收到投訴或其他部門轉介後方前往視察」,變相鼓勵及縱容「先斬不奏」及「先斬後奏」的情況,以致違規問題不斷惡化;另外又質疑署方政策是「頭痛醫頭」,時任申訴專員戴婉瑩更炮轟地政總署、規劃署及房署在處理僭建寮屋上欠統籌,每次捱批恍似「如夢初醒」。
本署認為,地政總署近年在傳媒揭發及報導重大事故後加強巡查及執管行動……雖可算亡羊補牢,但畢竟只屬「頭痛醫頭」。
去年被批態度「放任」
到2016年,申訴專員再次批評地政總署態度「放任」,處理方法流於被動,導致違規者毋需為所作出的違規行為付出代價,在同一年,申訴專員劉燕卿亦直指有政府部門互相推諉,各自為政,並以2015年處理原居民殯葬區調查為例,指地政總署及民政總署分別認為相關問題應由對方處理,導致情況惡化,難以解決。
資源不足,職權不分的指控長年纏繞地政總署,時任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去年亦在電台上感歎人手緊拙,用『索氣』形容。
而對於公署剛出爐的報告,地政總署就指會接納,承認處理程序確有值得改善的地方,例如適時檢討積壓土地管制個案的處理優次,避免出現個案經過多年仍未獲得處理的不理想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