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隱瞞破產獲借款 裁定詐騙罪成 判社服120小時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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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消防處逾20年的消防員,因3年前向財務公司隱瞞已破產一事,從而成功獲批1.5萬港元貸款。他經審訊後被裁定詐騙罪成,今(8日)於觀塘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財務公司11869元。

被告溫家俊,45歲。裁判官指,被告已羈留一段時間,雖然案情嚴重,但考慮被告紀錄良好,對社會有貢獻,故只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辯方求情時指,從未失去自由的被告已被還押28天,已受教訓,他亦獲家人支持,事後感懊悔,日後會小心處理財政方面問題。

案情指,被告於2013年7月入稟法庭申請破產,同年11月被頒令破產。於2014年1月28日,涉案公司城投中國理財有限公司(案發時名為加盛信貸有限公司)批准被告的借貸申請,在扣除利息後,被告翌日從涉案公司取得一張1.49萬多港元的支票。

案件編號:KTCC66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