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中央曾願聽反對意見 魯平接納建議收窄基本法17條範圍
民主黨創黨主席、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李柱銘接受電視節目訪問時表示,當初參與起草基本法時,中央很願意聆聽不同意見,當年成功爭取收窄基本法17條的適用範圍。
民主黨創黨主席,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李柱銘出席《有綫電視》回顧回歸20年的節目,接受民建聯曾鈺成訪問。他憶述當初參與起草基本法時,中央很願意聆聽不同意見。他當時曾就《基本法》第17條向中方提出修訂意見,認為全國人大行使「發還香港立法機關制訂的法案的權力」時,應縮窄至只有「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兩個範圍。委員會投票時以一票之差遭否決,但代表中方的時任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魯平,翌日卻表示覺得他的意見值得採納,支持修訂,最終李柱銘的建議被寫入《基本法》。
李柱銘又認為,國際社會有權對香港事務發聲,因當初簽署中英聯合聲明時,中英雙方為遏止香港移民潮,也曾尋求澳洲、美國等國高調支持中英聯合聲明,而這些國家也在當時公開高調支持此外,他也對英國政府對香港事務保持沉默,表示很失望,批評英國現時只顧金錢利益。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 區基本法委員會後,如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 關係的條款,可將有關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經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該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另有規定外,無溯及力。
節目主持曾鈺成問及他,當初創立民主黨,是否打算做「永遠的反對派」,李柱銘回應指民主黨也希望做「執政黨」,但在未有普選前見不到可行,他強調民主黨必須永遠堅持民主理念,又強調老一輩民主黨從未主張港獨。
談到近年有不少年青人提倡港獨,李柱銘透露,自己早於80年代中英談判前已曾提港獨,當時他以大律師公會主席身份赴京,時任港澳辦副主任李後向他表明中國有意收回香港主權,當時李柱銘直指,收回主權與安定繁榮屬魚與熊掌,不能兼得。李後則指新加坡也是中國人社會,同樣繁榮。惟李柱銘反駁,新加坡雖是中國人社會,但其實是獨立國家,香港要繁榮,或需要獨立。不過,李柱銘補充,香港早於1971年已被剔出聯合國的殖民地名單,若要獨立恐怕不止面對解放軍阻撓,亦要面對英軍阻止,強調港獨沒有可能。到今時今日,他赴歐美出席聽證會時,也是要求中國恪守一國兩制,而不會爭取香港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