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提琴導師為學生買琴騙差價6千 稱女友變心受到刺激 認罪候判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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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導師向私人學生的家長稱學生考試需換琴,並稱可代購以取優惠,惟他向家長報稱時,價格卻比實價高出6千,涉乘機騙取差價。他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導師今(4日)在西九龍法院認罪,並稱因女友戀上專業人士,更指跟第三者的前途會更好,他受到刺激後欲賺錢而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向被告稱:「人哋信你至買呢個琴。」斥被告違反誠信,把案押後至11月18日判刑,以候其社會服務令報告。
向家長稱學生考試要換琴
被告何嘉洋,30歲,私人大提琴導師,承認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23年7月至8月期間,建議一名學生家長替兒子購買新的大提琴,以在音樂考試中使用,並表示可於俊文樂器貿易有限公司(俊文樂器)取得折扣。
未透露是轉售及會賺取差價
案情指,被告陪同學生家長前往俊文樂器購買大提琴,俊文樂器只以18,000元把琴賣給被告,被告卻向學生家長訛稱價錢為24,300元,並代為付款,但他並無向該家長透露,他是向俊文樂器購買該大提琴再轉售,並賺取差價。
準備與女友結婚發現有第三者
辯方筗摀求情指,被告在樂團中擔任樂手,在小康之家長大,惟後來家道中落,要由私人屋苑搬至公共。案發時被告與相愛10年的女友準備結婚,發現女友與專業人士出軌,女友更指與第三者的前程會更好,被告因而受到刺激,才欺詐學生家長,想多賺錢而犯錯,望法庭考慮涉案金額只有6千元。
案件編號:WKCC393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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