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NGO男女高層 誇大兼職導師時薪騙撥款1千萬 囚54及22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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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機構(Non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NGO)「校聯支援協會」時任男董事及一名女經理,被指在申請為中小學生舉辦課後活動時,報大兼職導師時薪,串謀機構詐騙教育局撥款共逾1,000萬元。男董事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等3罪成,女經理則承認兩項串謀詐騙。案件今(28日)在荃灣法院判刑,區院法官譚思樂指本案案情嚴重,兩名被告犯案時間橫跨約兩年,涉及4至5名同謀者,考慮到男董事是主腦之一,終囚4年半;女經紀在審訊中擔任控方證人,可獲額外減刑,判囚1年10個月。

55歲被告何顯華,為校聯支援協會有限公司時任董事,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即兩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及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另一被告、33歲文海欣,則為校聯時任經理,早前承認上述兩項串謀詐騙罪名。

兩名被告何顯華及文海欣,在荃灣法院分別被判囚4年半及1年10月。(資料圖片)

就校本課後計劃申請撥款

案情指,何顯華妻子是扶苗關注協會有限公司董事,教育局於2015/16及2016/17兩個學年,在「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區本計劃」下,分別向校聯及扶苗撥款逾650萬元及逾380萬元,透過舉辦中小學課後活動提昇清貧學生學習效能,擴闊其課堂外的學習經驗。

報大兼職導師時薪45至100元

據計劃,校聯及扶苗須遵守教育局核准預算及受款人協議的條款,包括導師的時薪及合約安排等。被告何顯華及文海欣,涉在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期間,與校聯職員及扶苗董事串謀詐騙教育局,訛稱於該72個項目獲聘任的兼職導師均與校聯或扶苗訂立合約,時薪為165元或195元。廉署其後調查發現,該等導師的合約均與另一機構簽訂,他們實際收取時薪60元至150元。

何顯華另於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期間,串謀妻子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教育局接受它們為真確。該等虛假文書為校聯及扶苗兩個銀行帳戶的銀行結單,以及由該兩個銀行帳戶開出的332張支票。

案件編號:DCCC102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