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錦龍前員工涉偽造單據 將45萬元福士及Audi零件轉售經銷商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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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4日)公布,昨日(13日)落案起訴錦龍有限公司一名前汽車代理商前員工,涉嫌以欺詐手段將褔士(Volkswagen)及奧迪(Audi)兩個歐洲品牌的汽車零件,售予三間汽車零件經銷商,貨款總值共約45萬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周四(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蘇煒然攝)

被告朱國華(54歲),為錦龍前高級零件專員,被控三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錦龍是汽車品牌褔士(Volkswagen)及奧迪(Audi)的香港授權代理商。錦龍除提供售後服務外,亦會在其油塘車廠向車房及車主出售汽車零件。錦龍的銷售政策禁止員工向任何汽車零件經銷商出售汽車零件,以免汽車零件經銷商再轉售其原廠汽車零件圖利。

涉60張來自三間車房虛假訂單

被告於案發時被錦龍派駐油塘車廠,職責包括處理銷售汽車零件。他涉嫌於2021年1月至8月期間,向錦龍訛稱多份涉及三間車房的銷售交易報告及銷售發票均為真實,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錦龍向三間汽車零件經銷商出售價值共約45萬的汽車零件,導致錦龍蒙受不利。

廉署接獲有關汽車零件銷售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案中涉及近60張看來是由上述三間車房發出的訂單並非屬實,即該等車房從沒有向錦龍購買相關汽車零件,而是被告把貨品售予三間汽車零件經銷商。若錦龍知悉實際情況,便不會容許進行有關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