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社會地產為基層覓房 逾年半僅17戶成功配對:難負擔貴租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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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及訂立「簡樸房」標準,現有分間單位均須登記,合符標準才可出租。在政府提出取締劣質劏房之前,有社工希望為基層「搵樓」,去年2月成立社會地產公司「侖居」,但至今約300個已登記租戶中,只有17戶成功配對。侖居社會地產董事會主席、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成員賴建國表示,租戶的負擔能力與租盤價格存在差距,要找到相宜租盤並不容易。

坊間不少聲音憂慮劏房被取締後,供應減少致租金上升,原本的劏房戶將更難「搵樓」。侖居社會地產總監李裕茂指,近日除了租戶向他們反映出現加租,亦有業主擔心要改裝、做不久,而不想簽長約。

有近八旬、靠租金維生的劏房業主表示,擔心改裝成「簡樸房」的成本高,估計單是安裝獨立水錶就要幾萬元。賴建國認為,政府應在特定條件下給予裝修津貼,並增加有質素的劏房供應,「咩都唔搞,淨係限咗你」,會令部分業主退場。

侖居總監李裙茂(左)、計劃工作員潘廸恆及董事會主席賴建國(右)。(吳綽詩攝)

社會地產公司「侖居」在2023年2月成立,團隊有社工和持牌地產代理,按租戶的狀況和需要,尋找適合單位,並減免佣金、與業主議價,甚至協助聯絡搬運公司、找二手家具,以及在租戶有燃眉之急時,協助申請經濟援助。

成立至今逾一年半,他們一共有約300名已登記租戶,但成功配對到的,只有17戶。侖居社會地產董事會主席賴建國指,業主向他們提供的租盤都較為昂貴,而街坊的負擔能力有限,因此較難成功配對;即使與其他地產中介的「合作盤」較為便宜,但因為隔了一重,無法與業主直接議價,爭取可負擔的租金仍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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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老鼠屋搬12平方米劏房 惟無消防系統仍不合標準

其中一戶成功配對的租戶鄧女士,去年7月與兒子搬到現時「一劏四」的單位,月租4,600元。她形容先前的劏房單位環境惡劣,放下一張雙架床就沒剩多少空間,晚上更有老鼠在枕邊「吱吱吱唱歌」,隔壁租戶又經常飲酒食煙。

她當時便決定,兒子找到小學後「一定要搵樓」。惟當時她沒有找地產中介,因為須付半個月租為佣金,「唔捨得」,於是花了10日,「自己周街搵小貼紙小廣告」,又在街坊群組看有沒有單位放租,但仍找不到合適、價格相宜的單位。

最終,在「侖居」幫忙下,她看到第3間就選定了目前的劏房,「有窗,特別大!」,是一個12平方米、有獨立廚廁的劏房;社工亦根據其經濟狀況而免卻佣金,又協助搬家。她指現時兒子「有自己地方寫字、玩玩具,有食飯枱」,天台還有空間晾衫,生活大大改善。

不過,單位目前並無消防灑水系統,很大可能不合符「簡樸房」標準,鄧女士說不清楚業主日後會否加裝。侖居社會地產總監李裕茂則稱,以他們探訪劏房戶的經驗,從未見過有消防灑水器,「完全係唔覺有添」,指情況相當普遍。立法後,這些劏房將要改裝,或不能再營運。

鄧女士指搬來後生活大大改善,「兒子有自己地方寫字、玩玩具,有食飯枱」。(吳綽詩攝)

劏房加租未停 倡賦予社工隊角色介入議價

賴建國表示,即使有社會地產,最多只是與業主有更多議價空間,不能解決劏房租金上升問題,因此仍應設立起始租金。侖居計劃工作員潘廸恆以鄧女士所住單位為例,以當時4,600月租「而家已經搵唔到」,估計現要5,000至6,000元租。

他續道,部份地產中介或為成功租出單位,隱瞞單位實況,例如滲水、落石屎等,加上他們的佣金與租金掛鉤,會想謀取更多利潤,令基層議價能力低。

至於日後劏房須改至合符「簡樸房」標準才能經營,李裕茂表示,改裝必定增加業主成本,最近亦有業主向他們反映「唔知要改幾多嘢」,甚至不欲簽長租;租客方面,亦有反映出現加租。他估計與推出簡樸房政策有關,賴建國則補充,會否導致供應減、租金加,要視乎下屆政府的執法力度。

有政府消息指,取締劏房時會設立社工隊,協助居民在區內找簡樸房。賴建國表示,現時在地監局規範下,社工難以有協助議價的身位,「去到最後一步,只能業主和租戶兩人自己傾,社工要退場。」他建議當局可考慮拆牆鬆綁,例如豁免地產代理牌照,讓社工隊能介入,從中協調,協助「搵樓」。

賴建國希望政府參考捷克、波蘭等外國經驗,成立更多社會地產,為基層找更適切居所。(吳綽詩攝)

78歲婆婆靠租金維生 憂改裝成簡樸房成本高

求助的不只租戶,亦有以租金維生的劏房業主。78歲的黃婆婆現居於「一劏二」單位,一間自住,一間出租。在「侖居」配對下,單位將於11月起以7,200元出租,她亦考慮到租戶的經濟狀況,願意降價。她說自己靠收租維持生活,但現時單位沒有獨立水錶,料改裝成「簡樸房」的花費不菲,或需幾萬元,希望政府能給予一筆裝修津貼。

賴建國認為,劏房市場供應雖未必減少,因利潤始終高,但如果「咩都唔搞,淨係限咗你」,部分業主或會離場。他建議,政府可設立改裝「簡樸房」資助制度,如果業主須靠出租單位謀生及自住,並願意在一定年期內以低於市價出租,就可提供改裝資助;又建議政府在舊區購入單位改裝成「簡樸房」,由非政府機構出租,一方面增加劏房供應,亦確保質素。

他續道,目前機構運作主要靠基金支持,加上成功配對個案不多、按個案需要減免佣金,難以達致收支平衡。他希望政府參考捷克、波蘭等外國經驗,成立更多社會地產,令基層有更多選擇和議價能力,找到更適切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