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娘家爭產|印傭指3姊妹造訪時 勞笑鳳說話大聲兼哭泣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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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官恩娜的母親與3名姊妹爭奪她們的亡母勞笑鳳遺產案續審,曾照顧勞的女印傭今(10日)在高等法院作供,她稱曾見原告三姊妹上門探望勞,期間見勞哭泣,但她聽不懂粵語,故不知她們在說什麼,但基於勞說話很大聲,認為她們看似在爭吵。印傭確認勞曾向她借電話,官母無因此而罵她,她亦不記得官母是否有責罵過勞。
原告為勞笑鳳(下稱:勞)的長女麥銀娣、三女麥麗萍及么女麥美華,被告為馮明業和勞笑鳳的二女麥銀麗(官恩娜的母親,下稱官母)。勞生前立下遺囑把遺產全留給馮明業,原告3姊妹要求裁定該遺囑無效。
3姊妹到訪時勞曾哭泣
曾照顧死者的勞笑鳳的印傭,在法庭翻譯協助下確認她的證人供詞,當中提到原告3姊妹上門探望勞時,她見到勞哭泣並說了一些話。但她聽不懂粵語,故不清楚她們是否在爭吵。
勞說話大聲故認為在爭吵
法官指印傭在其證人供詞中曾形容該場對話是「爭吵」,問此說法是否基於其觀察,還是有人說了一些話,令她認為這是爭吵。印傭澄清因勞當時說話很大聲,所以她認為勞等人看在爭吵。
勞曾向工人借電話大都打給其妹
代表原告的律師之後問,印傭照顧勞期間,勞有否使用手提電話。印傭表示不記得,但確認勞曾向她和家中其他外傭借電話,大多數是致電勞的妹妹。至於勞有否向馮明業借電話,印傭稱不記得。
曾因未學會打麻雀而遭勞責罵
印傭另同意,勞平日有很多要求,當事情發展不如意或未能滿足其要求,她便會責罵印傭。例如,當勞由灣仔的住所搬至新居時,勞曾斥責印傭扔掉了她的東西。此外,勞曾因她未學會打麻雀而責罵她。原告續指,馮在照顧勞時同樣十分有禮貌和脾氣好,印傭同意並指馮一直對勞很好。
不記得官母是否有罵過勞
原告另問及官母的脾氣,提問勞和官母中誰的脾氣較差,又問她有否見過官母責罵勞,印傭稱不記得。原告再提問,印傭有否因借電話給勞而遭官母責罵,印傭稱從來沒有。
案件編號:HCAP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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