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印刷商董事 涉串謀服飾公司高層 誇大32張總值$108萬訂單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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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6日)落案起訴一名印刷公司董事,涉嫌串謀一名服飾公司董事總經理誇大32張訂單,並以當中差額行賄該名董事總經理以獲取訂單,涉及訂單款項逾108萬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9月17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向法院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被告聶錦銘(70歲),是宏興印務有限公司及新宏興柯式印刷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被控四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及一項串謀詐騙,分別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普通法。
案發時,宏興印務及新宏興柯式印刷從事紙類製品銷售業務,Tiger Button (Hong Kong) Limited則是一間服飾公司,是宏興印務及新宏興柯式印刷的客戶。上述Tiger Button董事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營運,包括揀選供應商及批准發出訂單。
涉提供逾62萬元賄款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串謀該名Tiger Button董事總經理詐騙Tiger Button,誇大32張宏興印務或新宏興柯式印刷的紙箱訂單總貨款為逾108萬元,並意圖誘使Tiger Button支付相關款項。
其餘四項控罪則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間,先後四次向該名董事總經理提供逾62萬元的賄款,當中包括上述被誇大的訂單差額,作為該公司向宏興印務及新宏興柯式印刷發出訂單的誘因或報酬。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於2021年9月,被告與該名董事總經理涉嫌協議把紙箱訂單的價格誇大,並同意把差額給予該名總經理作為回佣。
如Tiger Button知悉與宏興印務及新宏興柯式印刷的訂單金額被誇大,Tiger Button便不會支付相關款項。Tiger Button亦禁止僱員就其事務或業務向他人接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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