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控科技公司女董事 涉2000人民幣賄賂滙豐職員助重啟戶口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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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科技公司董女事兼股東,涉嫌於五年前以2,000元人民幣賄賂滙豐銀行職員,要求協助重啟公司商業綜合戶口。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她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她目前已獲准保釋,周三(4日)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38歲女子,指她涉嫌於五年前以2,000元人民幣賄賂滙豐銀行職員,要求對方為其持有的公司重啟商業綜合戶口。(資料圖片)

商業綜合戶口因無交易被轉為「不動戶口」

廉政公署指,38歲女子李蓉為中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她於2013年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為中晟科技開設一個商業綜合戶口,該戶口2015年起,因連續十個月以上沒有任何交易,而被滙豐銀行系統轉為「不動戶口」。

李蓉在2019年7月,從電話查詢得知該戶口正處於「不動戶口」狀態,遂親身到滙豐銀行尖沙咀中小企中心分行,辦理戶口重啟手續。但由於她未能提供有關的公司文件進行審查程序,戶口重啟手續未能即日完成。她與處理其申請的銀行職員交換通訊方式後離開分行,並其後離開香港。

透過通訊程式向滙豐職員提出付人民幣2000元

及後在2019年8月5日,李蓉透過通訊程式,向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人民幣2,000元,希望對方提供協助,令重啟中晟科技的戶口可順利進行。該名職員沒有接受該筆款項,並即時把事件向上級滙報。

廉署指,李蓉在2019年8月5日透過通訊程式,向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人民幣2,000元,希望對方提供協助,令重啟中晟科技的戶口可順利進行。(孔繁栩攝)

女董事8月中再度來港時被捕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女董事李蓉在今年8月中再度來港時被捕。廉署今日落案起訴她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廉署指,李蓉已獲准保釋,周三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提醒公眾,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銀行職員如遇到懷疑貪污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

廉署提醒公眾,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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