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網上披露議員及警員資料 被捕稱玩下咋無惡意 認罪准緩刑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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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涉在Facebook發布警員的「通緝令」,披露其姓名等個人資料。此外,男學生又涉在Telegram 群組公開兩名立法會議員的電話號碼,稱他們為「現任垃圾會議員」。男學生早前承認4項「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裁判官今(26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時指,考慮男學生未有煽惑非法集結,案發時也不是社會氣氛最激烈的時候,本案潛在風險較低,判他監禁3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何希賢,25歲,報稱學生,庭上透露被告患自閉症和發展遲緩。辯方求情時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他社會服務令。

被告何希賢在西九龍法院承認披露他人資料,判囚3個月,但准緩刑兩年。(資料圖片)

官稱現在非社會氣氛最激烈時候

裁判官判刑時指,社服令未必是最適合的判刑,但指本案沒有涉及煽惑非法集結,案發時也不是社會氣氛最激烈的時候,因此本案潛在風險較低。裁判官因此判被告監禁3個月,緩刑兩年。

稱兩議員為現任垃圾會議員

案情指,被告於2022年3月在一個 Telegram 群組,發布立法會議員A及B的姓名與電話號碼,並寫上「現任垃圾會議員嘅聯絡資料」。被告被捕後,警方調查其手機,發現他曾披露男子C 的電話號碼和住址等,並披露C的妻子名字,批評C「勾二嫂」。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被告說:「玩吓㗎咋,無惡意。」

數月後再於FB發布警員資料

此外,被告去年7月在一個Facebook群組發布警員X的「通緝令」,披露其姓名、容貌,訛稱X 犯刑事罪行。被告再被捕,承認貪玩,上網下載X的照片和繪圖製作X的「通緝令」,然後在網上發布。

案件編號:WKCC 162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