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另一認罪證人作供 稱不曾收到免起訴書 案再押後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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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組織串謀殺警案,案件今(31日)在高院續。認罪被告、另一激進派組織成員彭軍壕出庭作供,他確認被捕後曾錄取無損權益口供,但事後不曾收到或獲解釋免予起訴書。法官張慧玲隨後向陪審員表示,免予起訴書屬重要文件,彭作供前應有機會理解該文件,故案件將押後至下周一(3日)續,以待彭的法律代表向其解釋文件內容。
已承認一項串謀相關罪名
彭軍壕今身穿藍色襯衫出庭作供,他戴眼鏡且身形瘦削,他先確認於2020年1月17日在家中被捕,其後承認了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並於4月8日錄取無損權益口供。控方問彭曾否收到一份免予起訴書,他表示沒有看過該文件,更沒有人曾向他解釋內容。
律師下午會到庭向證人解釋
法官隨後向陪審員表示,免予起訴書是一份比較重要的文件。在證人自稱沒有收到該文件的情況下,法庭應給予其機會理解文件內容,故今日未能如期續審。控方就此向法庭致歉,並補充指免予起訴書非控方和法官的工作,其律師下午會到庭為證人解釋。
被告依次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謀殺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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