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參與和你shop脫非法集結罪 律政司不服上訴 官認為應罪成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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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於2019年聖誕節參與「和你 shop」行動,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叫喊口號。其中一名涉非法集結的青年,經審訊後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案件今(23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法官姚勳智即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把案件發還原審裁判官,由原審裁判官根據姚官的判決,裁定青年罪成,再作出判刑。
被告未有到庭
被告原永滔,被控於2019 年12月25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內的「翡翠拉麵小籠包」店舖內,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原今未有到庭,但有律師代表。庭上透露,律師今年1月有通知原上訴的日子,原曾經回應。律師上周五再以訊息聯絡原,原沒再回覆。
姚官指原入餐廳非用膳
姚官指,對比涉案影片和原的衣著等,包括頭髮同為黑色並遮蓋額頭、同為白色上衣,以及穿長褲和露出腳踝等,認為兩者屬同一人。原審裁判官指,涉案人士在餐廳沒有叫喊,因此裁定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姚官則認為,原進入涉案餐廳非為用膳,而是和他人帶著破壞社會安寧的共同目的,其出現是要壯大人群的聲勢。
認為應裁定原罪成
姚官認為,原審裁判官的裁定有悖常理,和證據不符,指原審裁判官應裁定原罪成,因此把案件發還原審裁判官,並須根據他的判決裁定原罪成,並作出判刑。由於原缺席聆訊,姚官向他發出通緝令,同時頒令答辯人以3000元等保釋,讓他被捕後可獲擔保。
案件編號:HCMA3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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