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爭產案 二房女兒未被列受益人:身為中國人無得分就無得分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爭產案續案,今(22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二太余寶珠的女兒林淑如作供。她稱很少和父親林百欣談話,她在父親去世後才知其父患癌症。代表三太女兒林明珠的律師指出,根據林百欣1973年的遺囑,林淑如亦被列為受益人,但到2004年的遺囑,林淑如未有再被列為受益人。林淑稱對此不感驚訝,謂:「我哋身為一個中國人,問題係冇得分就係冇得分,有得分就梗係開心,無都無所謂。」
原告為張定球、周佩華和馮蘊瑤,張原為遺產執行人,他去世後,由周和馮取代成為執行人,答辯方則為顧瑞英及林明珠。林百欣於2004年12月訂立遺囑,聆訊時透露他約有29億遺產,根據該「遺囑,次子林建岳獲逾19億,答辯方現挑戰該遺囑的效力。
何榮添曾製作林百欣資產表
時任麗新高層何榮添作供指,2004年7月時,他和二太余寶珠、李寶安午膳,討論林百欣的接班和遺產分配。何指,處理分配事宜主要由李寶安負責,他則提供協助,曾製作林百欣的資產表。他亦負責和余寶珠和林百欣的養子林建康討論,但非他們兩人決定可得多少資產。
三房兒子欲探父親被拒
代表三房的律師指,三房兒子林偉鈞於2004年12月,曾想探望父親並問及何榮添,但遭何拒絕。何否認此事,又稱:「唔關我事。」律師續指林偉鈞從何榮添得知,一個委員會決定誰是遺囑受益人,而林偉鈞並非受益人。何否認。
二房女兒稱無都無所謂
此外,二太余寶珠的女兒林淑如亦出庭作供,她稱很少與父親林百欣少談話,她在父親去世後才知其父患癌症,林淑如又認其母對子女嚴格。三房的律師指,根據林百欣於1973年訂立的遺囑,林淑如亦為受益人,但2004年的遺囑,她則非受益人。林淑如稱她未見過該份遺囑,又說:「我吔身為一個中國人,問題係冇得分就係冇得分,有得分就梗係開心,無都無所謂。」
時任董事指林百欣反應和以往一樣
時任麗豐控股執行董事姚逸明指,林百欣於2004年6月因跌倒而手臂骨折後,減少到辦公室。他否認答辯方所指,因林百欣的精神狀況差,姚因此避免和對方談及公事。姚否認,指向林百欣會報工作情況,對方的反應和以往一樣,但一些較麻煩的爭議,如內地工程的糾紛、工人爭拗工資等,就未有向林百欣提及。
否認曾叫三房兒子探望林百欣
答辯方引致三房兒子林偉鈞的供詞,指姚於04年6月時致電林偉鈞,稱林百欣的健康情況很差,著對方探望父親。姚否認說法。
案件編號:HCAP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