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爭產案|李寶安就立遺囑曾問二太余寶珠 余建議:問我啲仔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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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爭產案續審,曾於林百欣旗下公司任職高層的李寶安今午(18日)在高等法院作供。李指2004年林百欣的健康出現問題,有向麗新貸款的銀行問起他接班人的問題,他考慮到有遺囑列明接班人對上市公司很重要,便問林百欣的「得力助手」林建岳,林建岳卻叫他問其母余寶珠,他便約余午膳並問她意見,余卻回應說:「你問我,我問邊個?」她最後提議李:「你問我啲仔。」李再問是那一個兒子,余回應是林百欣的長子、次子和養子。

原告為張定球、周佩華和馮蘊瑤,張原為遺產執行人,他去世後,由周和馮取代成為執行人,答辯方則為顧瑞英及林明珠。林百欣於2004年12月訂立遺囑,聆訊時透露他約有29億遺產,根據該「遺囑,次子林建岳獲逾19億,答辯方現挑戰該遺囑的效力。

李寶安稱認為有遺囑列明接班人十分重要,故向林百欣提及定遺囑的事。(朱棨新攝)

李指有銀行問及林百欣的接班人

李寶安在2004年於麗新任職,因應林百欣的健康問題,有向麗新貸款的銀行於2004年中,向他問及林百欣的健康情況及其接班人等問題,李指當時年屆89歲的林百欣曾進行支架植入(俗稱通波仔)手術,又因跌倒而手臂骨折。林百欣住院時,反應略為緩慢,但返家後有回復正常。

李說:「我哋都估到,一個人去到80、90歲,好快有一日退休。」並認為需要有遺囑列明接班人,這對上市公司尤係重要。

當時林百欣有三類資產

李指林百欣當時的資產有三類,首類為上市公司股權,共涉5間公司,第二類為林百欣借款予他人,第三類為林百欣持有的𣾀豐銀行股票。他遂問林百欣的「得力助手」林建岳,對方著李問其母親余寶珠。他遂於同年7月和余寶珠,及公司另一高層何榮添午膳。他稱因為涉及接班問題,形容說:「呢件事好特別,好敏感,人越少越好。」因此未有其他林百欣的家人參與。

李寶安稱他最初問及林百欣的「得力助手」林建岳,林建岳卻叫他問其母余寶珠。(廖雁雄攝)

李原想叫余問林百欣

李稱他在席上問道:「如果老闆突然分配資產,麗新股票會畀邊個?」李指余回應:「你問我,我問邊個?」李便指余是林百欣的「枕邊人」,建議余問林百欣。余反建議說:「不如咁,你同我啲仔傾。」李問余是指哪一名兒子,余回應是林百欣的長子林建名、次子林建岳和養子林建康。

獲林百欣首肯找律師辦遺囑

李稱他便著手處理林百欣的遺囑,他先向林百欣建議由律師張定球成為遺產執行人,獲林百欣同意後,李便問林建岳亦獲得同意。他又說「我地好識做人」,詢問林建岳時,沒有告知他已獲林百欣首肯,李說:「唔會好似大石砸死蟹咁。」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AP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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