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推「青年光房」以過渡屋取代劏房 助短貧青年自力更生

撰文:鄧康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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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光」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推算,香港貧窮人口當中佔有10%,即近16萬人屬「短貧戶」,指平均年齡在40歲以下貧窮線下但有工作能力的青年人。繼推出「光房」、「光屋」計劃後,余偉業留意到本港年輕人在住屋上的困境,故在今年十月推出為期三年「青年光房」 過渡性房屋計劃,希望幫助「短貧青年」由讀書階段過渡至全職工作,並在財務上循序漸進發展,邁向自力更生。

首階段「青年光房」向業主募集10至20個私人單位,以提供最少40個申請名額,月租平均約2,000多元。業主代表麥修女認為計劃十分有意義,「真係一個光房嘅計劃,唔係劏房嘅計劃。」

「短貧青年」月入至少$5000

「要有光」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認為「短貧青年」較一般青年的處境更為艱難,「佢哋大多數係啱啱大學或大專畢業,因各種原因需要靠自己搵地方住。」例如因親子關係不良、原有住宿服務到期等緣由,需要半工半讀交租過活,月入可能只有幾千至一萬多元。

根據「要有光」定義,「短貧青年」的年齡應介乎18至25歲,月入5,000至12,000元,需要自行自己養活自己、靠自己找地方住的學生或畢業生。而符合以上條件的青年,須經由社工轉介,再由「要有光」作篩選判斷是否合適,並有潛力達到向上流的目標後,便能成功入住「青年光房」。

余偉業指出「短貧青年」是最受顧主歡迎的一群,求職能力高、有一定學歷程度。他表示,是次計劃為幫助「短貧青年」真正達到向上流的目標,設計出可量度「向上流」的四個KPI,包括從工作、入息、儲蓄和住屋階梯作檢視,為住戶量度計劃的成效。着重在「短貧青年」的人生經歷,如正常的居住環境、租住私樓的經驗、培養儲蓄概念和針對脫貧的三年規劃等。

「青年光房」在今年第三季開始試行營運,在12月正式推出時已經有3個單位正式投入營運,提供12個申請名額,現已經接受了8個申請,並預計在下一個月份會有多2個單位投入營運。

「青年光房」得「置地公司家基金」贊助逾40個名額

首階段「青年光房」計劃得「置地公司家基金」撥款贊助支持,以改善「短貧青年」的居住環境和贊助項目基本營運費,提供最少40個單位申請名額。置地公司執行董事總法律顧問莊思勤表示,「家基金」在2020年11月成立並初步注資一億元,至今已撥出逾8,000萬元,支援超過15萬名市民,「將全力支持『青年光房』計劃,讓青年於求學至踏入社會的過渡階段得到所需支援。」

首階段「青年光房」計劃募集業主反應熱烈

余偉業表示是次計劃,需要向業主募集10至20個私人單位,預計會以新增單位為主,其中亦有少數是由現時的「光房」改裝而成。位於黃大仙的「青年光房」便是一個好例子,於今年第三季,他陸續向「光房」業主介紹項目,當中黃大仙「光房」業主「瑪麗亞聖方濟各傳教修會」亦作出響應,將單位面積600多平方呎的四房單位轉型做「青年光房」。

瑪麗亞聖方濟各傳教修會業主代表麥修女表示,教會從2004年開始,便將原先用來做修女宿舍的私人物業租給「要有光」推行「光房」計劃,提供一個較為理想的居住環境給短貧單親家庭。麥修女認為,計劃十分有意義,她表示曾多次與住在單位的家庭接觸和交流,「真係一個光房嘅計劃,唔係劏房嘅計劃。」

因之前累積下來的經驗,對這次的「青年光房」計劃感到十分有信心,考慮到「光房」單位原是提供給修女的單人宿舍,在居住上青年比起家庭更為適合,故相當樂意把原先的「光房」轉型做「青年光房」,希望計劃能為青年帶來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