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參與612示威 休班輔警服從與良心掙扎:倒戈是叛徒
阿健(化名)是一名輔警,但在69、612、616這三天,他均曾以遊行人士及示威者的身份出席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遊行與示威。
他憶述612那天,他戴口罩、穿黑衣,與千千萬萬示威者一同在中環海濱一帶抗議政府在六九百萬遊行後仍堅持二讀。初時氣氛和平,直至下午三、四點左右,警方施放催淚彈,把示威者驅趕至摩天輪位置,他也成為嗆人的煙霧下的其中一位受害者。
親受其害,令他一度想過辭去輔警的職務,但由於輔警的角色可以體驗警隊運作,支援正規人員,協助社會維持正常運作,他決定留下。他說輔警身份令他介乎市民與警察之間,能夠明白雙方的觀點:「示威者眼中,警察是『黑警』;警察眼中,示威者是『暴徒』。」
警察為反而反的邏輯謬誤
6月9日那天,阿健穿上白色衣服參與由民陣發起的反修例遊行,呼叫「撤回惡法」、「林鄭下台」等口號。他說,政府以陳同佳案作為修例的「初心」,「然而台灣早已表明,即使港府通過修例,亦不會同意引渡陳同佳,因此修例已沒有逼切性。」加上港人對內地司法制度沒有信心,強行修例終激起市民怒火。繼而導致6月9日晚上的警民衝突及6月12日的大型示威。阿健發現,他的警察同事,多支持修例,原因是示威者反對的,就是錯誤。
記者:
警察如何看《逃犯條例》修訂?
阿健:
警察應盡量保持政治中立,避免因自己立場影響警隊威信、團結。然而,示威者的衝擊行動令大部分警員定性示威者是「破壞香港社會秩序」的人,所以他們不會嘗試站在示威者角度思考他們為甚麼要站出來。在與正規警員聊天時,我發現他們普遍支持修例,但是基於一個邏輯謬誤:示威者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但由於他們是破壞者、是錯誤的,所以修訂《逃犯條例》是一件正確的事。
警察眼中示威者是破壞社會秩序的暴徒
6月12日,阿健換上黑衣、戴上口罩,與千千萬萬示威者一樣,被濃濃的催淚彈煙霧嗆得湧出辛辣的淚水。作為輔警,他明白警方施放催淚彈的作用是驅趕示威者,而非攻擊示威者,「警察要維持社會秩序,總不能讓示威者聚集太久,因此當時施放催淚彈是使用適當武力。」
記者:
警察以甚麼心態站在前線?
阿健:
警察認為,警務人員的責任,是防止罪案及維持治安。因此在最近的事件中,尤其是612示威,前線警員眼中的示威者,是一群有裝備的暴徒,他們會掟磚、擲鐵枝,而這些暴力行為會危害警員安全及破壞社會秩序。警察作為守護香港的人,有責任對這些示威者執法。他們覺得,示威者出來,就是要搞亂香港,理應接受懲罰,「抵死!點解你要走出嚟」。
正如在示威者的圈子中會流傳警察攻擊示威者的片段,在警察的圈子裡也只會流傳示威者攻擊警察的片段,耳濡目染之下,他們認為警察攻擊示威者是示威者攻擊警察的結果,「因為你打我,所以我打你」。
對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
直至6月12日晚上回家,阿健才在網絡上看到不少他在現場看不見的另一面。「在其中一條短片中見到一群警察以警棍圍毆一個示威者,更有警察用盾牌打他;有記者採訪時,遭到警察惡言相向;有示威人士在完全沒有挑釁警員或對警員造成任何威脅下,被警員開槍射中頭部……這些都證明警察是使用過度武力。」
記者:
警察是否濫權?
阿健:
我認為警察在是次事件中,的確有濫權的情況。根據警方使用武力指引,警務人員需在適當的情況下使用最低程度武力,而當武力達到目的後,必須停止使用武力。然而短片中警察即使已成功制服示威者,仍然揮棍打示威者,就是濫用武力。對於有警員不跟程序行事,警署應向市民道歉。
警員與市民的敵對關係
6月15日,阿健填了更表要在某分區警署上班,那天晚上,一名身穿黃色雨衣、要求撤回修例的男子從太古廣場墮下身亡。阿健與一位年長警察討論事件,詎料那警察口中卻吐出一句涼薄的說話:「終於XXXX!」使阿健的心涼了下來。
記者:
警員是否把自己置於市民的對立面?
阿健:
警員之間有很強的手足之情,因此一有警員受傷,其他警員便會着了魔似的開始情緒失控,因而出現使用過度武力的情況。他們攻擊示威者,一方面固然是收到上司的指令,但令一方面,也絶對有泄憤的成分,例如他們圍毆示威者,便是情緒失控的表現。
加上傘運後,開始有市民把警察稱為「黑警」,「黑警」這個稱呼,使不少警員感到不舒服、反感、憤怒,有人甚至會認為不應該容忍。因此,警察與市民之間的敵對關係是雙方的。有一些駐守地區警署的警員曾說:「如果我在前線,一定毫不留情地打(示威者)。」
良心與服從的掙扎
在市民左一句「黑警可恥!」右一句「警你老母!」時,阿健說,其實仍有一批有良心的警察是站在香港人的一邊。「我曾在一警察的社交帳戶上看到他寫道:『香港人加油!』;又曾聽說有正規警員因最近的事件辭職。」他說,傘後加入警隊的年輕警員是最大掙扎的一群。他們與大部分示威者屬同代人,未被同化者會明白示威者是為公眾利益、言論自由及香港未來走出來。
記者:
警員之間有沒有意見分歧?
阿健:
針對最近的事件,其實警員之間也會進行討論,但不會太激烈,因為他們大多數認為警察是對的。警員之間分歧雖少,但總是有的。老一輩的警員在警隊浸淫日久,他們經歷過警隊的輝煌時代,以前警察權力大、有權威,市民對警察又有敬畏之心,因此對警隊有較強歸屬感、服從性高,傾向盲目相信上司的命令,不容許有人蔑視警察。而年輕一代,尤其是傘運後加入警隊者,由於教育水平比老一輩高,比較有自主,服從性較低,會低調表達自己的意見。
警察不會倒戈:團隊壓力
阿健坦言,雖然知道輔警不會站在金鐘前線,但作為半個警察,他有時亦會想:「如果上司派我去前線,我會怎麼做?」後來他給出了一個答案:「我會辭職。」
記者:
為甚麼「有良心」的警察不倒戈相向?
阿健:
倒戈相向是不可能的。每一位正規警員在正式任職前,均需在香港警察學院接受27星期的「學警基礎訓練課程」,學堂講求紀律、團結及絶對服從上司命令。因此,警員的階級觀念很重,即使警察的年紀比督察大,亦不會倚老賣老,而是會認為「呢個係我阿Sir」,因此不會違抗上司命令。若有人違抗命令,就是破壞警隊的團結一致,是叛徒,會遭到排擠,甚至影響升遷。作為一個有良心的警察,大概只有兩個選擇:辭職;把槍口抬高一厘米。
盧偉聰割席動搖警隊軍心
6月16日晚上,阿健放工後馬上以遊行人士的身份到金鐘,一直留守至翌日早上。他說其中一幕深深印在他的腦海裡:在煲底下,有宗教團體在唱聖詩,後方站着一排警察,看着那排全身武裝的警察,阿健想起警察也辛苦了。「警察平時返9個鐘,但最近日日返13、14個鐘,而且穿着全副武裝,是很累的。」
記者:
警務處長盧偉聰把責任歸於前線指揮官可有打擊警隊士氣?
阿健:
一定有!不少前線警員感到委屈,認為「一哥」盧偉聰的言論是「認低威」,令警隊失去威信。警隊重視階級,聽從上級指示,盧偉聰與前線「割席」,會打擊前線士氣,令他們懷疑:「點解大佬都唔同意、背叛我哋?咁我哋所做係為咩?」
警民關係跌至冰點
在是次的《逃犯條例》修訂風波中,阿健既是示威者亦是警察,最不願看到警民互相仇視、水火不容,「我曾聽說,有一位小學生由於父親是警察,遭到其他小學生排擠。」警民關係跌至冰點,阿健說,破冰的唯一方法就是「時間」,「只能由每一位警察做好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