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蜉蝣十年‧3】不是黑工與罪犯 非洲藝術家:我們能做美好的事

撰文:曾雪雯
出版:更新:

不少港人提起難民總聯想到「假難民」與「黑工」,去年香港教育大學調查發現,近半受訪港人對尋求庇護者及難民觀念跟「犯罪」扯上關係。然而,本港有一批滯港逾十年難民,沒當黑工及干犯嚴重刑事紀錄。在黑工與犯罪以外,到底他們這十多年又是如何度過?
攝影:高仲明
(此為滯港難民系列之三)

C來自中非,13年前因政治問題逃離國家。(高仲明攝)

「高度公平標準」:不包括舊制度的聲請者?

上集提及,20名滯港超過十年的尋找庇護者,去信特首林鄭月娥,希望爭取人道居港權。惟他們要面對質疑,皆因為香港從不是《難民公約》締約國,無締約義務庇護或收容難民,何以今天要向他們提供人道居港權?

來自中非的C,是這20人之一。C於2006年已來港尋求政治庇護,至今13年。他指,這20名尋找庇護者在不公平的機制下被剝奪了十年,他們的皮膚可能與你不同,但內裡跟香港人一樣,他們都是人,「而我們正在處理這些人的生命」。

「他們的皮膚可能與你不同,但內裡跟香港人一樣,他們都是人。」(高仲明攝)

曾在博物館解說藝術品 後因政府問題逃離國家

C長年生活於被鐵腕管治的國度。正如部分非洲國家般,他的家鄉在脫離殖民地統治後,雖成立新的共和國卻延續昔日獨裁管治架構。他形容,「當你說出你的意見,你的生命便會面臨危險」。

C的多名兄弟姊妹因反對政府濫權被殺。他為此追查卻因而被捕,他說,扣押期間被警方虐待至涉死邊緣。(高仲明攝)

當時,C的多名兄弟姊妹因公開反對政府濫權被警察殺害。為了一起長大的血親,他嘗試調查並質疑警察決定,卻因而被捕。他說,扣押期間被警方虐待至涉死邊緣,「我被迫離開國家,不然他們也會殺了我。(I was forced to leave the country or they would kill me too.) 」

從沒刻意選擇香港,但當時香港是他唯一能去的地方。他解釋:「當你逃亡時,你會先逃離危險,安全後你才會想下一步。」他於2006年抵港,翌年向入境處提出酷刑聲請,並獲處方安排接受面試。

在漫長的等待中,C從沒放棄創作,堅持畫畫。(受訪者提供圖片)

等待七年獲否決結果 欲上訴卻面臨轉制

隨後七年,他從早到晚默默等待申請結果。在非洲時,C是名藝術家,受過良好教育,並用自然、環保物料創作,向人解釋當代藝術藏品。在漫長的等待,他堅持畫畫,又拿着膠樽、木塊、布與皮革等物料創作。

直至2014年,入境處正式否決他的申請,他說打算上訴時,卻遇上港府改制。他得重新遞交「免遣返聲請」的申請,惟申請於去年再度被拒,目前他正處於上訴階段。「為什麼等這麼久?等待的人也是人,他們也會有生命,也會有夢想。」

《香港01》曾向入境處查詢相關質疑,處方回覆指,政府於2014年3月實施統一審核機制,藉以執行終審法院的裁決,並履行《香港人權法案》及《入境條例》下相關的法律責任。縱然機制在合乎「高度公平標準」原則下,統一審核聲請人就所有適用理由提出的聲請,不少聲請人以各種手段來拖延審核進度,如不斷要求延遲會面讓其提供更多資料,令聲請個案大量積壓。政府於2016年展開全面檢討,目前處方處理每宗聲請的時間已加快至平均約10星期,預計可於今年第一季可完成處理所有積壓聲請。

從30歲走到43歲,最讓C不解的是漫長等待。(高仲明攝)

「制度推你成為非法入境者」

從30歲走到43歲,最讓C不解的是漫長等待。「如果你一年後告訴我,『你不能留下』,我可以去找其他地方」,他說,入境時你的證件明明有效,但制度卻推你成為非法入境者或逾期逗留,觸犯法例才可作出免遣返申請,「再保管你的護照,讓你無法離開」。

就扣起尋求庇護者護證一事,入境處指,對於所有非法入境、逾期逗留或憑藉虛假身份進入香港等人士﹙包括免遣返聲請人﹚,處方都會依法對他們作出調查。由於這些人士的旅遊證件與其觸犯的罪行有關,因此需由入境處保管作調查用途。當有關調查完成後,署方會利用相關人士的旅遊證件作安排遣返之用,並會於有關人士離港前交還。

他為自由而來,卻在制度裡消耗十三年。「如果你第二年跟我說不想要我,那我可以離開,找第二個地方。」(高仲明攝)

「他們在心理上殺死你。」C說。在香港,尋求庇護者無法工作,甚至無法做義工,他指不少尋求庇護者只能從早到晚坐下來等待,「他們不知今天星期一、星期二還是星期三。」而他卻為自己尋找意義。在無法工作的13年,他堅持運動、創作、畫畫,希望用創作讓香港人認識非洲。他的作品色彩依舊斑斕,細小的蜉蝣說:「我們也能做美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