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蜉蝣十年.2】父母因宗教逃離故鄉 港難民二代:為弟妹尋出路

撰文:曾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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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名滯港逾10年的尋求庇護者,去年6月聯署去信特首林鄭月娥爭取人道居港權。他們逃離的原由各異,但擠在這中途站,他們與下一代仿如代代被囚,兩代蜉蝣在制度間進退維谷。生於回教國度,17年前P 因信仰不同,冒上生命危險,與下一代相繼來港尋求庇護。上一代有家歸不得,下一代已在分不清何處是吾鄉。
(此為滯港難民系列之二)
攝影:高仲明

身型健碩的P曾是健身中心的老闆。他17年前逃往香港,至今仍喜歡健身,但在健身中心工作日子已成遙遠的過去。(高仲明攝)

穆斯林干戈縮影:國內動輒得疚的小眾

P來自一南亞回教國家,17年前他因為宗教問題遠離家鄉。他的經歷像穆斯林世界千年干戈的縮影,被主流穆斯林排拒少數非主流教派的故事。

因着所信奉的穆斯林流派,跟執政者、國內主流不同,P先被父親勒令搬家,「佢話接受唔到我信唔同流派」。後來,P捲入朋友聚會上打鬥事件,他稱僅列席的自己翌日卻被警察追捕,「有人藉此懲罰我嘅信仰」。他指,「嗰邊好危險,警察有錢就會捉人、做咩都得」。在他的故鄉,被捕後人間蒸發是平常事,甚至有極端穆斯林教派分支,會追殺其他派別的穆斯林。

P生於回教國家,卻因為相信少眾流派而惹上麻煩。(高仲明攝)

2002年,他展開逃亡之旅,先乘飛機到泰國,再轉機到中國,後來再乘火車抵達香港。怎料,他到來港時,對方卻不時拘留他留在故鄉的太太。遠在他方的P只能焦慮地要求朋友把太太和一對年幼的子女帶到香港。至2005年,一家四口終於在異邦「香港」團聚。

P抵港時並不了解香港難民申請制度,直至逾期居留被警察拘捕,轉送往屯門的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Castle Peak Bay Immigration Centre,CIC )羈留,他才正式向入境處提出酷刑聲請。(高仲明攝)

團聚以後,P繼續等待家人向入境處提交的「酷刑聲請」。而他的一對子女一邊在香港日漸長大,他的幼子亦在等待期間在港出世。十多年來,他的一家經歷香港難民制度的轉變,提出、等待、上訴、轉制、再重新申請,生命在年月一點一滴流逝。

港府於2014年根據終審法院就Ubamaka和C&Ors兩宗案件判決,推行「統一審核機制」,統一處理所有「免遣返聲請」個案。翻查2016年立法會文件,入境處平均需28星期處理每宗聲請,最長需時49個月。連同等待上訴及司法覆核的時間,有個案在轉制間已待港十多年,P一家的個案便屬其一。近年,處方加快處理積存個案速度,處方指現時審核速度已加快至平均約10星期。17年過去,P從盛年步向衰老;其後來港的長子S亦從幼稚園生變成DSE準考生。

當年家人重聚,P(左二)曾為家人平安抵港感到安心,但沒料到一家至今仍滯港等待出路。(高仲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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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尋求庇護者:不可宣示的身份

對於S,「尋求庇護者」是不能說的秘密,S的同學並不知道他的身份。從小到大,他總是對人劃下安全界線,把尋求庇護者身份、家庭藏得穩穩。S說,「純粹不想講私人事」,他的身分只有學校少數老師,與同為難民二代的孩子知悉。

儘管S絕口不提,但聯校比賽、出國交流都反覆提醒着他與旁人的不同。去年,學校曾舉辦出國交流團,希望同學放眼世界。「但我唔能夠去呀」,S無奈地道,因離境就等同撤回免遣返聲請。面對同學追問,還沒成年的他只得裝出一臉不在乎說,「我唔想去」。

14歲時,S參加校際活動,校方索取身分證明文件辦理參賽資格。持「行街紙」的S首次理解到自己的身分。(高仲明攝)

難民少年困境:18歲後臨雙失 

但S真正的憂慮不在人際關係,而是18歲後面臨失學、失業的未來。目前,學生資助處會資助等待審批的未成年免遣返聲請者上學到18歲,並會發放書簿、車船及上網津貼。18歲後,相關資助便會戛然而止,除非有贊助人願意為他們支付整筆大學全額學費,否則他們便會面臨失學;失學以後,無法工作的他們就只能走進父母的軌跡,每月領取近3,000元的人道援助苦苦掙扎。如果18歲是年輕人綻放青春的年華,對難民孩子而言卻像無形緊箍咒,讓他們越見焦慮。

長子S從小到大都沒有讓朋友到訪自己的家,17歲的他總是謹慎地把家庭、身份排除於對話外。(高仲明攝)

望入大學改善環境 「為幫到細佬妹」

面對同輩難以理解的困境,S坦言壓力每天也很大。身為大哥,他希望考上大學商科,改善家庭環境,「想做好啲幫到細佬妹」。但矛盾的他同時知道,自己即使有幸遇上願意資助他的贊助人,他大學畢業後同樣無法工作。

P(右)一家的電器家具都是從不同的非牟利機構領取或拾回來。近年,人道援助系統不時被批評「以庫房養難民」,但對不能工作的成年尋求庇護者而言,每月領取1,200元的超市食物券維生也不容易。(高仲明攝)

壓力每日俱增 籃球架下梳理思路

苦無出路的S壓力每日俱增。被問到有否向朋友、社工或非政府組織求助,他說:「其實冇人幫到我。」壓力無從宣泄,他說後來學會到籃球場釋放壓力。當體力耗盡之際,大腦就冷靜下來好好思索未來,「我就可以跨過去」。據入境處資料,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待審核的免遣返聲請有546宗,當中18歲以下的個案有67宗。S那正等待上訴的個案並不在統計之列,正如他的掙扎並不曾被誰記下。但父親把一切看在眼內。

17歲的S(左)與9歲弟弟最大的分別是,小孩只懂在當下玩樂,但他卻懂得為明天憂慮。(高仲明攝)

難民、尋求庇護者、免遣返聲請者
聯合國《難民公約》及其一九六七年議定書從來未曾適用於香港。在港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不會被港府視為「難民」或「尋求庇護者」。但按聯合國《酷刑公約》及法庭裁決,若免遣返聲請者回國後會遭受酷刑、殘忍、不人道或侮辱等風險,港府將不會遣返相關人士。因此,香港在尋求庇護者被遣返原居地,或難民身分獲確立後往第三收容國前,香港只是他們的中途站。

去年,P與19名滯港超過10年的尋求庇護者(詳見上文)去信特首林鄭月娥。信中指他們人生最寶貴的時間,已浪費在漫長的審核程序中。P說,有人擔心子女未來,亦有人認為滯留十多年,而希望爭取人道居留權。而他則希望給予家人未來。雖然機會渺茫,P認為,「明知無可能但要做」。

有人問尋找庇護者為何要把家人帶到這困局,長子S問怎麼有家人放心孩子獨自留在危險中?(高仲明攝)

「如果我哋返去,應該喺機場就會俾人殺死」,P說。他的岳父、表親與親姊相繼被殺害,他的太太亦因此變得悶悶不樂,身體亦出現高血壓、糖尿病等病。「我的問題不停增加」,身為丈夫和父親,P的髮鬢開始斑駁,他能做的就只能逐張逐張剪下親人被殺的報紙上呈,希望為成為新的證據,好讓自己的個案能成為不足1%的成功上訴個案。

在宗教、制度與國家之間,P一家五口像渺小蜉蝣。誰也沒記下他們被困在制度間,一邊老去,卻又一邊奮力掙扎的生命。

P的父親去年過身,年邁母親曾在電話跟P說:「我想看你的臉。」語畢,P抹去眼淚說,如果自己有簽證,或許也能在別國與分別17年的母親見上一面。(高仲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