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界低端人口】唐狗=又臭又惡?狗主:唐狗就像社會的基層

撰文:梁雪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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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住洋樓、養番狗」是理想生活,那「住洋樓、養唐狗」就是否等於檔次不夠高?常說香港的動物地位低,其中最低的,還算唐狗「墊底」。唐狗會創辦人顏綺苓說:「唐狗的社會地位比較基層,即是沒有人會買牠、喜歡牠。大家只喜歡名種狗,覺得唐狗好惡、不夠優秀,所以希望多點帶牠們出來接觸人。」
這天四隻唐狗「躂躂、躂躂」的悠然地跟主人走進小學禮堂,小學生「眼仔碌碌」地轉,屏息靜氣地看着跟前的狗狗。香港人生活急速得猶如不會停下來的高鐵,可是四個各有事忙的義工卻花上半天時間,帶狗狗來陪小朋友讀書,為的是改變孩子對唐狗的印象。

唐狗會至今成立十多年,設有唐狗會大使隊,到長者中心、學校、院舍,提供「動物輔助治療」服務。今天來學校當義工的狗狗分別是「的士黃」、「阿黃「、「一仔」和「圓圓」,牠們各自經歷過顛沛流離的歲月,一度被人類推至城市的邊緣--「阿黃」曾餓到皮黃骨瘦、數度遭遺棄;圓圓被發現時,則正在翻垃圾「搵食」;「的士黃」被的士撞倒要截肢。不過,舊事已過,牠們現在並不討厭人類,反而見到記者和學生們時,都張開嘴巴、搖著尾巴親切地湊過來打招呼。

唐狗都可以當服從的同伴

唐狗會創辦人顏綺苓帶治療犬「的士黃」探訪過隱青和獨居長者,希望能與狗狗一起貢獻社會。(吳鍾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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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狗會創辦人顏綺苓身旁的狗狗叫做「的士黃」,右邊前肢穿著一隻小襪子,左邊前肢則因交處意外,做手術切走了。顏綺苓說,改這個名是方便「的士黃」當義工,跟人介紹狗狗時,顏綺苓就會說:「2014年牠遇上交通意外。牠是被的士撞到的一隻黃色的狗。」

「的士黃」性格文靜,今天見到十數個孩子想逗牠玩,顯得有點害羞,蹲在顏綺苓旁邊輕輕抖震。跟大家想像中的兇惡唐狗有點不一樣。唐狗在香港多被用來看守地盤、貨倉,因此看到陌生人便會大吠。然而,唐狗只要得到合適的光與土,有主人悉心照料和訓練,牠們跟任何品種的狗狗一樣,能成為乖巧及服從的同伴。

狗狗作孩子的伴讀書僮

狗狗除了懂賣萌,更能助孩子增加自信;2017年一篇綜合了22份關於兒童及青少年和同伴動物的研究的論文指出,擁有同伴動物的兒童或青少年會有較有高的自信心及較少的孤獨感。此外,部份研究亦指出,同伴動物對兒童及青少年的情緒、認知、學習及社交發展有所脾益。(吳鍾坤攝)

四隻狗狗今天為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推出的社交及情緒學習計劃──《童狗有話兒》當義工,計劃按「伴讀犬」的真實故事改編成一系列原創繪本,讓小學生向狗兒說故事。校長黃智華也認為,狗狗不會指出孩子的錯處,也不會要孩子重讀,故此他們朗讀自如,提升對閱讀的動機和信心。他們的主人希望讓小朋友從小接觸唐狗,學懂與狗相處的禮儀。

另一隻狗狗「一仔」於六個半月時,被主人浩賢領養,他說:「想透過義工活動,讓更多人知道狗不恐怖。我帶著一仔行街時,常常聽到有人說『狗會咬人』、『好驚呀』,那我就行開一點囉!」

「港狗」的生活空間極少

「一仔」主人浩賢認為抗拒動物的香港,狗狗生活得很侷促。(吳鍾坤攝)

他認為,香港是一個對動物極不友善的城市,「動物可以去的地方很少,狗公園又少,其實我覺得一般公園、餐廳都應該讓狗進入,只是太多人不喜歡狗。莫說是吃飯,落街買餸也不可能帶著牠,拖着牠行街食飯一定沒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也不用說,好痛苦。」

狗狗出行無車可搭: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除了導盲犬以外,任何人士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帶同動物或禽畜進入港鐵車站範圍,違例最高罰款可達5,000元;
巴士的《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同樣規定除了導盲犬以外,乘客不可攜帶動物、活禽鳥、或其他動物上車,可罰款2,000元;
新渡輪則規定動物只限乘搭普通渡輪的客位,不得乘搭快船及豪華位,同時動物須置於於籠內或狗隻用狗帶牽引;
的士司機亦有權決定是否接載帶有動物的乘客,而拒絕動物上車不算拒載;
而天星小輪、山頂纜車及電車等等一律不准動物進入。

黃蔚澄(左)認為,香港人自認為香港是一個文明社會,諷刺的是,香港的法制對動物的保障遠遠不足。(梁雪怡攝)

狗主的公德心尚待改善

現時康文署轄下的寵物公園只有44個,分佈於18區,而康文署轄下的一般公園不讓狗隻進入。浩賢家住旺角,在這個連人呼吸都困難的地方,一仔的生活空間更加狹小。浩賢無奈地說:「平時唯有帶牠去寵物公園和行行山,讓牠放鬆一點。」不過,他亦承認,港人如此討厭狗隻,與狗主的公德心有關,「自己隻狗隨便周街屙屎又唔執,搞到狗主形象好差。」他認為,要改變港人對動物的印象,要先培養主人的公德心。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黃蔚澄是《童狗有話兒》的負責人,他認為香港人對動物的認識不足,故希望《童狗有話兒》能讓更多小學生接觸到友善的狗狗,改變香港人對犬隻的刻板印象。除了是次計劃,黃蔚澄之前亦試過將治療犬帶到甲級寫字樓演講,試圖以學術之便,衝破既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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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阻住地球轉?

黃蔚澄說:「香港完全不是與動物共融,大家見到野豬、流浪牛呀,只會覺得牠們不應該在存在,覺得牠們霸佔了我們的地方。」(資料圖片)

早前有「喵星人」誤上一架巴士,有人嘗試捉走喵星人,令喵星人受驚抓傷該名乘客。警察接報到場後,竟手持盾牌捉走喵星人,嚇得牠慌忙逃走,險遭車輛撞倒。黃蔚澄說:「香港完全不是與動物共融,大家見到野豬、流浪牛呀,只會覺得牠們不應該存在,覺得牠們霸佔了我們的地方,有地最好就用來起樓,但社會不是只有人類,一個完整的社會,需要有多元生態環境才能進步,食物鏈不能夠沒有動物。」

黃蔚澄認為,香港人自認為香港是一個文明社會,諷刺的是,香港的法制對動物的保障遠遠不足。香港政府對於動物權益、福利的措施一向被指落後。香港現時主要以《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懲處虐待、虐殺動物的兇徒,最高罰判監3年,罰款20萬元,條例的阻嚇性一直備受質疑。去年,一名黃姓獸醫助護在動物義工手上,領養一頭約6個月大的雌性唐狗「咖啡妹」,但10個月後體重由原來15.8公斤暴跌至8.8公斤,咖啡妹接受檢查後,發現營養不良,胃部停止運作,內臟萎縮,性命垂危。領養人終以虐待動物罪成,被告以經濟困難為由來解釋當時為何未有及時帶狗隻接受治療,最後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少義工認為判刑沒有阻嚇力,無法彌補對其狗隻的傷害。

施政報告終提修訂動物福利法例

自前特首曾蔭權於2010/11 年度發表的施政報告提及「加建寵物公園」後,至今年施政報告才再次出現動物政策,就修訂動物福利法例諮詢公眾,初步建議包括研究提高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以及向照顧動物人士施加謹慎照顧動物的責任;以及設立「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建議警方於2019/20年度在各警察總區推出「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透過加強社區宣傳和參與,提高公眾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意識,並鼓勵市民適時舉報。

然而,十八區動保專員、非牟利獸醫診所執行主席麥志豪在《香港動物報》中指,《施政報告》著墨動物福利是好事,但同時認為應該設「動物警察」,即受過特別訓練的警員,專責調查虐待動物案件,並認為必須成為一條刑事法例,才具阻嚇力。

唐狗會創辦人顏綺苓說:「唐狗的社會地位比較基層,即是沒有人會買牠、喜歡牠。大家只喜歡名種狗,覺得唐狗好惡、不夠優秀,所以希望多點帶牠們出來接觸人。」(吳鍾坤)

外國不遛狗都要罰錢

世界上已多達100個國家訂立了《動物保護法》,而一直沒有完善法律保障動物(尤其是社區的流浪動物)的權利。

以德國為例,在當地如有人棄養狗隻,相關部門可以通過晶片追查狗主身份,最低罰款為2.5萬歐羅(約22萬港元)的巨額罰款。若發現虐待動物,罰款將會倍數升級,最高還可判監三年。

在意大利,若狗主三天不遛狗遭到投訴而被查證後,狗主將會被處以最高達650美元(約5000港元)的罰款。主人更不能給自己的同伴動物染色,或為了美觀而截去寵物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例剪尾、割聲帶等等,一經定義為虐待或遺棄寵物,違者可被判監一年、罰款10000歐羅(約9萬港元)。

英國的《動保法》有清晰分類,例如《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園動物保護法》、《實驗動物保護法》、《犬隻繁殖法案》、《家畜運輸法案》等,就算主人不慎走失寵物,也得繳交25英鎊(約250港元)的罰款。

日本按《關於愛護及管理動物的法律》規定,若濫殺或蓄意傷害動物,需處以一年以下徒刑,及罰款100萬日元(約7萬港元);虐待和遺棄動物則罰款30萬日元(約2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