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航炒人】專訪工會主席吳敏兒:香港勞工法例保障不了我們
捍衛85名英航同僚權益,英航香港機艙服務員工會主席吳敏兒連日東奔西跑,召開記招,聯絡各界,望可爭取談判籌碼。不過,儘管工會內外齊心, 惟在本港無確立集體談判權的法例。吳敏兒接受《01社區專題》與《隱形香港》專訪時,嘆本港勞工法例「一啲都保障唔到我哋」,變相造就「(僱主)食得就食,掠得就掠的更多」。
「有些人會說你搞事、勞嘈。有誰喜歡這樣被人對待?如你不知其他基地有不同對待就沒聲出,但你明知道新加坡基地造到公式根據年資、人工計遣散費,並且有6個月通知。點解香港係即時解僱?呢個係唔可以接受。」吳敏兒看到區域上的不公,促成差異,是本港的法例不足,認為商業世界,僱傭關係沒有相親相愛。
「香港所有打工仔女,每次到這些時刻都係很無助,永遠話自由營商,大家互諒互讓,我都好頭痕,咁多年嚟無一件事係可以透過互諒互讓而達到....反而係(僱主)食得就食,掠得就掠的更多。」
本港《僱傭條例》,只保障僱員因裁員而遭解僱,可獲遣散費 ,但不可同時獲得長期服務金。吳敏兒形容本港法例:「本身無限制裁員的法定程序,亦不會檢視外資企業係咪要在香港符合咩條件營運,特別係僱傭方面......我埋到嚟鍾意就請你,唔鍾意就當垃圾扔,呢樣嘢,法例完全唔理,是不合理的。」
她續指:「勞工法例不足,商界就在勞工法例諸多阻撓,我哋政府沒有保護或改善打工仔女保障意志,樣樣都缺,就靠打工仔女自己雙手去爭取,而家用自己拳頭揾這個幫、那個幫,不停掙扎。」
歐美及新加坡等地區早已制定集體談判權相關法例,而香港九七回歸前曾通過《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惟法例於同年被廢除。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表示,若本港集體談判權機制沒有被廢除,今次英航裁員事件,工會會員佔員工總數五成即有權跟公司談判,即使當只佔一成半,都有諮詢權。英航需跟跟工會討論裁員決定都有是否無可避免。討論賠償方面亦可由工會為一眾員工爭取,確保程序公義。」沒有集體談判權保障,李卓人嘆:「如今英航大石砸死蟹,遂一跟香港員工傾談,完全無視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