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港童出聲3】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無say?團體爭取廿年感失望

撰文:李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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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臨臨被虐待致死,年僅五歲。社會一時哄動,紛紛想要知道如果要避免悲劇再度發生,制度上要堵什麼漏洞?
兒童並無投票權,他們在現有立法層面上相對較難為自己發聲或易被代言。但是不論是嚴肅議題如虐兒、教育、校園欺凌,或是社區規劃議題如遊樂場設計,兒童都應該有權發表自己的意見。今年六月政府終於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關注兒童權利團體指,向政府爭取20年才等到兒童事務委員會成立,現在成立了,卻認為委員會不符期望,為什麼?
(封面攝影:歐嘉樂)

早前「反虐兒、護孩子」關注組舉辦遊行,有不少父母帶同子女參與希望政府增撥資源正視問題。(張浩維攝)

香港早於1994年成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締約方,1996年政府遞交初步報告,指因為香港有眾多機構、服務覆蓋面廣,故此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屬「不必要及不可取」。2006年,23個非政府組織組成兒童事務委員會聯盟,翌年及2013年,立法會均通過由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提出的議案,敦促政府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項下的義務。直至2017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承諾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

聯合國建議:設獨立委員會及兒童數據庫

不過,今月初政府正式成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屬起步階段,暫時未符合聯合國對設立兒童委員會的期望。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指,兒童委員會應能獨立地監察政府推動兒童權益的進程,不受政府影響,亦應有權力收取投訴,調查相關兒童權益的事件,如質詢目擊者、取得相關記錄證據等。聯合國亦建議設立兒童議會,讓兒童有渠道發聲。

根據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巴黎原則》,該兒童權利機構若並非由憲法訂明成立,亦至少須是法定機構。機構應有公開透明的任命程序,組成應包括人權、反歧視和兒童權利團體、兒童或青年主導的團體、工會、醫生、律師、記者或科學家等專業組織、大學、專家及兒童權利專家。至於政府部門,應限於諮詢角色。

遊樂場設計的最佳設計者非兒童莫屬。(吳煒豪攝)

現時香港兒童事務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牽頭,委員亦由政府任命,官方及非官方委員比例為9比21。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曾經回應:「建議委員會先以諮詢機構形式運作至2020年,屆時應已規劃出法定權力及功能建議,釐定兒童事務委員會法案,並在今屆政府任期屆滿前完成立法程序,令委員會成為獨立法定機構,為兒童服務。」並建議香港建立中央兒童數據收集系統。

多個關注兒童權利的組織發聲明,希望委員會不只是諮詢性質,而是法律上具有獨立權力處理兒童事務。
在今次(委員會成立)宣佈裡看不到有任何的兒童參與在內,感覺不太尊重。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 黃惠玉

民間團體:立法功夫應現在開始做

出席過不同兒童論壇,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黃惠玉覺得細路仔發言確言之有物。例如他們曾建議學校成為收集意見的場所、發展手機應用程式方便他們發聲等等。「但在今次(委員會成立)宣佈裡看不到有任何的兒童參與在內,感覺不太尊重。」她說,過往政府傾向不聆聽兒童,委員會出現正正由大人和小朋友合作去提醒政府,不同政策既然牽涉兒童,他們亦有權表達意見。「例如最近的土地辯論牽涉用地、遊樂場和居住密度,也和兒童有關,卻沒人想起他們。」

在「110萬兒童」網頁上,兒童這樣描繪他們心中兒童事務專員的模樣。(網絡圖片)
民間等20年了,政府不應該再找委員會試試吓,唔得後又再回頭。立法工作需要時間和公眾諮詢,不應兩年後從頭嚟過,有些準備功夫可現在開始做。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 黃惠玉

多個關注兒童的民間團體已經發出聲明,指現時委員會只屬諮詢性質,並不獨立如平等機會委員會,不符合他們的期望。「想跟政府講現在這個(委員會的)版本不是我們一直所爭取的。」黃惠玉說:「政府強調這是高層次委員會,但卻沒有法律地位,換屆可以隨時摺埋。民間等20年了,政府不應該再找委員會試試吓,唔得後又再回頭。立法工作需要時間和公眾諮詢,不應兩年後從頭嚟過,有些準備功夫可現在開始做。」她希望政府向公眾交待清晰的立法時間表。

要有效保護兒童權利,她認為委員會應具獨立性,硬件上要有自己的辦公室和團隊去做法律及教育等工作,才能真正接觸不同階層的兒童。「否則只是一個大人的諮詢架構。」她期望委員會從建立兒童資料庫、以及確立諮詢兒童、評估不同政策對兒童影響的制度開始,逐步成為法定機構。「(委員會)納入兒童的聲音,可以有很好的成果;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看起來跟細路完全沒關係。」

Victoria Climbie的死,引發英國一連串的保護兒童政策改革。(網上圖片)

Victoria Climbié死後方設英格蘭兒童專員

英國亦走過一條血路,政府才願意改革保護兒童政策。1998年,6歲女孩Victoria Climbié被父母從非洲送到英國倫敦,希望她可獲得較好生活,最後她卻被殘暴虐待致死。女孩的阿姨和其男友虐待Victoria長達幾個月,包括禁錮、毆打、向她潑滾水,最後她因低溫症死亡,送院時被發現身上有128處傷痕。Victoria Climbié的死震驚全國,此後影響英國政府大幅改革保護兒童政策。

其中一項正正就是由教育局出資設立英格蘭兒童專員(The Children’s Commissioner for England)。英格蘭兒童專員按該國《2004年兒童法令》設立,屬「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兒童專員獲賦權就英格蘭的個別兒童個案展開研訊,教育及技能部部長可提供指引但無權否決研訊。 專員研訊時可傳召證人,任何人士如不按傳票行事即屬違法。完成研訊後,兒童專員須發表一份建議報告,送交教育及技能部長;並要求相關法定職能的人士回應。兒童專員亦要將年報交予教育及技能部部長,部長之後則會將年報原封不動提交英國國會。

現任英格蘭兒童事務專員Anne Longfield,在候選過程中會與兒童會面,受兒童訪問。(網絡截圖)

兒童專員獨立於政府及議會運作。網頁上寫道,現任主席Anne Longfield「是全國兒童的眼睛和耳朵,她被期望撇開政府的喜惡履行她的職責。」現時已經有近80個國家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成立了獨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或兒童事務專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曾在諮詢會上表示,政府對兒童事務委員會被定為法定機構持開放態度,不過過程牽涉檢討法例及修例,需時三至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