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被禁用會所設施 或涉歧視 網民:人類從來都是分等級
早前,有網民在網上社交平台群組貼出一則媒體報導,內容指部份香港豪宅、私人會所拒絕讓外傭進入泳池區域。此後,亦有住在豪宅的住客發帖,說自己不能忍受與外僱共用會所設施。此說亦惹來公眾討論,有人說這種言論是種族歧視,令人髮指;亦有人認同豪宅的做法。
會所回應指基於安全考慮
一位外傭講述曾經帶僱主的子女到愉景灣會所學游泳,雖然外傭可以在泳池旁邊等候,卻不可以涉水。她直指這是侮辱、人類之恥,她十分鄙視設立該規例的人。
據悉,清水灣遊艇會、愉景灣遊艇會、香港遊艇會、大潭美國會所等私人會所,均有「不准外傭進入」或「不准外傭進入某些區域」一類守則;亦有部份會所,指明在僱主使用會所設施期間,外傭只能於休息室內等候。當中,清水灣遊艇會曾解釋,該限制是為了防止人流過多、確保使用者安全而設。而愉景灣遊艇會則回應他們是私人會所,不會對任何非會員人士解釋會所的規則,因而拒絕評論。
網民:人從來都是分等級
僱主及網民對這些事件的態度兩極,有人對外傭強烈反感,曾經有外傭預訂場地,在她與朋友使用區域旁邊燒烤,該網民說:「好似一同玩樂,感覺極之不快。」另外有貼文支持會所做法,說「外傭在場亦不會照顧到少主,只會阻塞通道」、「人類從來都會劃分等級」等等論點。
反之,亦有網民留言直斥上述言論是種族歧視。《01社區》曾經報導,部份僱主為節省水電費開支,會著外傭到會所洗澡。然而,被僱主嫌棄浪費水電費後,部份會所又拒絕外傭進入或使用其設施時,外傭們連沖個涼都難。
平機會:若外傭持可使用設施證件,則可能牽涉歧視
平等機會委員會回應,指外傭被會所拒絕使用設施一類情況,要視乎會所規定,即其所持證件,是僅允許進入會所、抑或可以使用會所設施。若外傭手持後一種證件,即有權利使用會所,卻因其外傭身份、種族而被被剝奪使用權,則可能牽涉種族歧視。
針對網上言論,平機會卻指若發言者與其所指的對象之間沒有僱傭、服務提供或教育等關係,在法律上則未必屬歧視條例之涵蓋範圍。不過,當事人仍可嘗試經民事訴訟以及向平機會提出申訴。